崇信县永丰街205号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平凉2024年11月20日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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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崇信县****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2:00:00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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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信县****001 | **** | 工程-施工 | 166791.56(元) |
公告内容
崇信县****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崇信县****
2.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位于永丰街205号,计划对部分办公用房门窗进行更换,做窗台板,重做四楼卫生间防水并安装卫生设施,划院内车位线,同时维修统办楼地下车库入口破损地面,划统办楼院内标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166791.56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7.计划总工期:总工期1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质量要求:
1.技术质量标准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性强制性标准。
2.工程分包要求: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 标 人 须 提 供 通 过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网 ” 网站(http:****)。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请于****12时至****12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12时00分前提交报价。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六、招标方式:
1.采购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自行投标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投标预算须加盖注册到本企业的编制人资格印章或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的编制人资格印章)纸质版(一式两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崇信县西区广场统办楼东二楼
联系人:赵勇龙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平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