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从自然资告字[2024]14号)
全部类型贵州黔东南2024年11月20日
经从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43 | 宗地总面积:12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从江县**** | 出让年限:7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共有产权住房用地 | 120.0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344 | 保证金:10.0万元 | |
起始价:19.0万元 | 加价幅度:1.0万元 | 拍卖时间:****09时00分 至 ****15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该宗地规划建设必须按照从江县城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 |
宗地编号(一码):****42 | 宗地总面积:12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从江县**** | 出让年限:7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共有产权住房用地 | 120.0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343 | 保证金:10.0万元 | |
起始价:19.0万元 | 加价幅度:1.0万元 | 拍卖时间:****09时00分 至 ****15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该宗地规划建设必须按照从江县城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 |
宗地编号(一码):****41 | 宗地总面积:87.0平方米 | 宗地坐落:从江县**** | 出让年限:7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共有产权住房用地 | 87.0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342 | 保证金:10.0万元 | |
起始价:14.0万元 | 加价幅度:1.0万元 | 拍卖时间:****15时00分 至 ****15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该宗地规划建设必须按照从江县城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 |
宗地编号(一码):****39 | 宗地总面积:10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从江县**** | 出让年限:7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共有产权住房用地 | 103.0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340 | 保证金:10.0万元 | |
起始价:16.0万元 | 加价幅度:1.0万元 | 拍卖时间:****09时00分 至 ****15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该宗地规划建设必须按照从江县城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 |
宗地编号(一码):****40 | 宗地总面积:16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从江县**** | 出让年限:70年 | |
容积率:1.0<容积率≤4.5>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共有产权住房用地 | 163.0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0341 | 保证金:10.0万元 | |
起始价:25.0万元 | 加价幅度:1.0万元 | 拍卖时间:****09时00分 至 ****15时00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该宗地规划建设必须按照从江县城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至 **** 到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 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3时59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拍卖时间分别为:
****43号地块:****09时00分至****15时00分;
****42号地块:****09时00分至****15时00分;
****41号地块:****15时00分至****15时00分;
****39号地块:****09时00分至****15时00分;
****40号地块:****09时00分至****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在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可参加竞买申请宗地的竞拍。竞买保证金针对相应一宗地,不可参与竞买宗地外的任何宗地的竞拍;若申请竞买多宗地,必须足额缴纳相应宗地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不可中途撤回。 (二)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出让底价。 (三)宗地成交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拍卖现场与出让人、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拍卖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拍卖人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出让人在30日内将土地交付竞得人,竞得人对竞得宗地的规划建设必须按照从江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并且竞得人在开发建设前必须到点击登录查看、从江县****点击登录查看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十)竞得人未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转让条件的,不得将竞得地块进行转让。 (十一)竞买人签订竞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点击登录查看申请办理准建手续、并且自行到从江县****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从江县丙妹镇建安路51号2—3楼、贵州省凯里市****
联 系 人:覃超、熊克林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银行帐号:****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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