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渤海油田泡沫灭火剂集中采购 标段
主要技术规格
执行标准:GB 15308-2006,最低使用温度:-30℃,适用范围:淡水、海水。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有效期3年,执行采用“1+1+1”模式。合同签订后按照订单要求执行,订单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交货数量
拟签订合同为框架协议,交货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泡沫灭火剂必须为投标人自行生产产品。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须公开信息):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泡沫灭火剂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和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应有使用方或业主方签字或盖章)。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财务指标。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一、系统客服热线电话为:**** 二、系统客服邮箱为:****@cnooc.com.cn 标书费200元(注:该费用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