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选取临高县海屿星辰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临高县2024年11月19日
关于选取临高县海屿星辰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及服务:临高县海屿星辰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三、项目概况:海屿星辰项目一期建筑总面积为952.58㎡,建设范围包括:膜结构5180㎡,一层高3.6m占地100㎡的游客服务中心,一层高3.6m占地31.35㎡的操作间区,一层高3.6m占地31.35㎡的洗漱间,一层高3.6m总面积789.88㎡的魔豆民宿套间。海屿星辰项目二期建筑总面积约3343m,一层、二层建筑高度均为3.6米,建设范围包括膜结构4075㎡,二层民宿704㎡(44米*8米)及外围入户花园264㎡,一层民宿1450㎡(17.4米*83.3米)及外围入户花园面积500㎡,二层教室275㎡(15.8米*17.4米),室外硬化面积约7016㎡,场地绿化种植草坪面积约1万㎡,椰子树种植225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技术要求,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四、工作范围:承担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本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控制价预算25.5万元,评价报告编制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参选单位自行报价,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服务期限:合同另行约定。
六、报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类似项目经历(需提供近一年防洪评价报告项目合同复印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当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3)竞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执业资格。
(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单位。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须提供报价函(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金额按国家标准下浮只需报下浮率)、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2)类似项目经历相应资质证书;
(3)项目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报价文本及报价函(密封);以上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采用评标方法: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等于3家时,则以最低价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在3(不含)-5家时,则取有效报价平均值,报价接近平均值的为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接近平均值的为中选单位。如投标报价相等的,所提供业绩个数多者优先,业绩个数相同时以单个业绩价格高者优先。采用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价为所有报价的平均值)。
九、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至21日下午5:30止(共3个工作日)。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海南省临高县县委大院3号楼4层409房代收)。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
十、结果公示
结果在临高县政府网站公示,可登陆查询。
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按照否决投标处理,即使中标后发现的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视情节取消其今后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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