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网络覆盖设备销售及服务项目合作伙伴遴选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湖州2024年11月19日
【******无线网络覆盖设备销售及服务项目】
(遴选编号:****)
合作伙伴遴选文件
遴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2024】年【11】月
目 录
本遴选项目为【******无线网络覆盖设备销售及服务项目】(遴选编号: **** ),遴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现进行遴选。
1. 遴选内容
1.1 遴选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提供无线网络覆盖所需要的设备以及安装调试服务。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 服务期:3年。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235618.7】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网络覆盖设备167316.81元(不含税,税率13%);安装调试服务68301.89元(不含税,税率6%),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 供应商应进入供应商应进入湖州电信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库。
2.2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2.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遴选。
2.4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 本次遴选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6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遴选人开具符合遴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遴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 遴选文件获取
4.1 遴选文件获取时间:****至****(北京时间,下同)。
4.2 遴选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遴选文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189.cn,报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13时30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长兴电信大楼三楼会议室(长兴县****)。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遴选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遴选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遴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遴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1.1 供应商须在购买遴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1.2 注册网址:https:****)”。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遴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9. 联系方式
遴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地 址:长兴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189.cn
遴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2024年11月 19 日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遴选人 |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
1.1.3 | 遴选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无线网络覆盖设备销售及服务项目: **** | |||||||||
1.3 | 遴选范围 | 详见第一章【遴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遴选内容”。 | |||||||||
1.4 | 分包(标包)划分 | R不划分分包(标包) □划分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遴选公告或应答邀请书】“1.项目概况与遴选内容”1.2条款。】 | |||||||||
1.6 | 遴选组织形式 | R自行遴选 □委托遴选代理机构代理遴选 遴选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遴选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遴选人电话:**** | |||||||||
1.7.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R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遴选公告“2.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8.1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为遴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 |||||||||
2.1.1 | 遴选文件的组成 |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遴选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 |||||||||
2.1.3 | 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遴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 |||||||||
2.1.4 |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 R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
2.2.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 | |||||||||
2.3 | 应答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应答预备会时间、地点: | |||||||||
2.4.1 |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13时30分 提出澄清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盖章扫描件+可编辑WORD版本)形式发送至遴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89.cn) | |||||||||
2.4.2 | 遴选人发出遴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电子邮件(盖章扫描件+可编辑WORD版本)形式发送至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 |||||||||
2.4.4 | 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签字盖章后邮件发送至****@189.cn | |||||||||
3.1 | 应答文件组成 | 应答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3.1.1商务、技术、报价应答文件: 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3.1.2电子应答文件(拷贝至U盘) 所有纸质文件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均应为兼容OFFICE2003文档格式,文件应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与报价相关的所有文件须用EXCEL格式制作,保留原始计算公式,其他文件用WORD和/或EXCEL格式制作,并可编辑(无需盖章后扫描)。 | |||||||||
3.2.2 | 应答文件应答和编写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应答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含前附表)和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进行应答,应答仅需以商务条款偏离表的形式体现,无需提供点对点应答。应答只能使用“满足”、“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若应答“满足”,则不应再附加任何说明(遴选文件中要求进行解释或提出建议的除外),否则视为不满足;若应答“不满足”的,应说明不满足的程度或给出具体解释。 (2)供应商对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应答可以技术规范书偏离表的形式体现。应答只能使用“满足”、“不满足”,除此以外的任何应答均视为不满足。若应答“满足”,则不应再附加任何说明(遴选文件中要求进行解释或提出建议的除外),否则视为不满足;若应答“不满足”的,应说明不满足的程度或给出具体解释。 (3)遴选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可偏离的或带“”条款均为不可偏离条款,供应商对不可偏离条款应答 “不满足”的,应答将被否决。 (4)供应商没有按照遴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没有对遴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应答将被否决。 | |||||||||
3.2.4 | 应答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遴选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条款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文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签署: (1)遴选文件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应答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手签或盖人名章;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手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手签或盖人名章、委托代理人手签。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应答文件组成部分必须使用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应答文件),或者逐页盖章。 (3)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代替公章的,应提供《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印章。 | |||||||||
3.3.3 | 最高应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 □不设置最高应答限价 R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详见第一章【遴选公告】“1.项目概况与遴选内容”。 | |||||||||
3.3.5 | 应答报价优惠条件 | □报优惠价 R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 |||||||||
3.3.6 | 应答报价具体要求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 |||||||||
3.4.1 | 应答有效期 | 应答有效期:120天 | |||||||||
3.5.1 | 应答保证金递交要求和金额 | □要求提交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金金额:【XX】元 R无需提交应答保证金 | |||||||||
3.5.2 | 应答保证金形式 | 【无】 | |||||||||
3.5.4 | 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 【无】 | |||||||||
3.6.1 | 备选应答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 | |||||||||
3.7.1 | 应答文件份数 |
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 |||||||||
3.7.4 | 应答文件的外层包封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外层包封具体样式如下: | |||||||||
3.7.6 | 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 本条款增加如下规定: (1)所有纸质文件采用A4纸胶装、平装成册。商务、技术、报价应答文件装订成一册。 (2)“商务、技术、报价应答文件”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4.1.1 |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遴选公告】 | |||||||||
4.1.2 |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 【见第一章遴选公告】 | |||||||||
4.1.4 | 应答文件退还 | R不退还 □退还,【应答文件退还的具体要求】 | |||||||||
4.1.6 |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 购买遴选文件的潜在应答人不足3家或递交遴选文件的遴选人不足3家或遴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应答的,则本次遴选失败。 经评审,本项目有效应答人≥2家,可继续组织评审。 | |||||||||
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
6.4 | 合作伙伴候选人推荐原则 |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 |||||||||
7.1.1 | 合作伙伴数量 | 合作伙伴数量:【1】 | |||||||||
7.1.2 | 成交原则 | 成交原则如下: 遴选委员会推荐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为合作伙伴候选人,遴选人根据遴选委员会推荐结果、前向招标结果确定合作伙伴。 | |||||||||
8.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服务期内,如因国家税率政策改变,则以不含税价修正含税价。 | |||||||||
遴选文件否决应答条款汇总 |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1.7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遴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 | |||||||||
2.1.3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遴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 ||||||||||
3.2.2应答文件应答和编写 |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遴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遴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遴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应答被否决。应答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3.3.3最高应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 ||||||||||
3.4.1 应答有效期 | 应答有效期:120天。 应答有效期不满足遴选文件要求的应答将被否决。 | ||||||||||
第三章评审办法 | 3.1.1 初步评审 | 遴选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遴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 | |||||||||
3.1.2 初步评审 |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遴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遴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应答文件签章不满足须知前附表第3.2.4条规定的; (4)允许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答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应答协议; (5)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供应商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应答文件或者应答报价,但遴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应答的除外; (7)应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遴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应答限价; (8)应答文件没有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供应商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应答; (11)没有按照遴选文件要求提供应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应答担保有瑕疵; (12)应答文件载明的遴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遴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应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遴选文件的要求; (15)应答文件附有遴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3.1.3 低于成本价 | 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遴选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遴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 | ||||||||||
3.1.4 算术修正 | 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遴选委员会按照本须知前附表3.3.6“报价具体要求”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遴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 | ||||||||||
/ | 其他 | 供应商试图对遴选人和遴选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合作伙伴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应答被拒绝。 | |||||||||
★1、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或非有效的,一经发现,取消应答资格。 ★2、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业绩及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答资格。 |
1. 总则
1.1.1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遴选。
1.1.2遴选人:遴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遴选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遴选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1遴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由遴选人自行组织/委托遴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遴选的方式进行,遴选组织形式、遴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应答前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遴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遴选委员会根据遴选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遴选人必须在遴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遴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
1.8.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遴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遴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遴选。
1.9.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遴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遴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参与遴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遴选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遴选文件的组成
2.1.1遴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遴选公告/应答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遴选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遴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遴选公告”或者“应答邀请书”与遴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遴选公告”或者“应答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遴选人在遴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4遴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遴选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遴选人的原因外,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遴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应答文件时参考,遴选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应答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应答预备会的,遴选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应答预备会,澄清潜在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4遴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供应商对遴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遴选人对遴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遴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遴选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遴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应答截止时间。
2.4.4供应商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遴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遴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遴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遴选文件、遴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遴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遴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遴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1应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应答文件。应答文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1供应商应当按照遴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应当对遴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遴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遴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遴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应答被否决。应答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3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遴选人就有关应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应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应答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答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供应商应当根据遴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应当报出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应答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应答货币:人民币。
3.3.3遴选人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供应商的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应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4遴选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遴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供应商才可以报出。供应商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6应答报价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应答有效期
3.4.1应答有效期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应答文件。应答有效期不满足遴选文件要求的应答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应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遴选人决定延长应答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应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同意延长应答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应答保证金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应答有效期的,其应答失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应答保证金。
3.5.1遴选人要求供应商递交应答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遴选项目的应答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遴选人可以规定应答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应答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应答有效期一致。应答保证金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遴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合作伙伴和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应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应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应答的;
(2)合作伙伴无正当理由不与遴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遴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应答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应答保证金有瑕疵的应答将被否决。
3.6备选应答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应答方案。
3.6.2若遴选人在遴选文件中邀请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则供应商除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应答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应答方案。
3.6.3备选应答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应答方案”字样。
3.6.4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应答方案的,只有符合遴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合作伙伴候选人的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应答方案,可予以考虑。遴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应答方案优于其按照遴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应答方案的,遴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应答方案。
3.7应答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7.1供应商应当编制一份应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应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应答文件应当按照遴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遴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遴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应答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应答文件时,遴选人应当对符合遴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应答文件进行签收。
3.7.6遴选人对于应答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遴选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遴选公告”或者“应答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遴选文件的。
4.1.6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遴选人可对两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评审,或与一家供应商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遴选。具体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1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
4.2.2供应商修改后的应答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照遴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供应商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应当书面通知遴选人。遴选人已收取应答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否则遴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应答保证金。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遴选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应答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1唱价会议由遴选人或者其委托的遴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代表或者遴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应答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遴选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遴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应答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遴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遴选的供应商个数及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应答的“应答一览表”中的内容,“应答一览表”一般包括:供应商名称、应答总报价、交货期、应答保证金以及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遴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供应商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应答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审完成前向遴选人递交书面材料,遴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遴选委员会。
评审由遴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遴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审原则
6.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遴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应答文件或者被否决应答后,有效应答不足3个的,遴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遴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应答。
6.3.1本项目评审所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遴选委员会应当根据遴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合作伙伴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完成后,遴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操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遴选人提交遴选报告和合作伙伴候选人名单。
7.1确定合作伙伴
7.1.1遴选人依据遴选委员会推荐的合作伙伴候选人确定合作伙伴,合作伙伴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2遴选人根据遴选委员会推荐的合作伙伴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合作伙伴,具体成交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3在签订合同之前,合作伙伴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遴选人可以按照遴选委员会提出的合作伙伴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合作伙伴候选人为合作伙伴,也可以重新遴选。集中遴选项目还可以对合作伙伴的成交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1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的,遴选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遴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合作伙伴,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遴选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合作伙伴公示期间提出。
7.3.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合作伙伴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应当主动告知遴选人。
7.3.2合作伙伴确定后,遴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遴选代理机构向合作伙伴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合作伙伴。
7.3.3成交通知书是遴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成交通知书对遴选人和合作伙伴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遴选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合作伙伴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合作伙伴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遴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合作伙伴不能按照遴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遴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合作伙伴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1遴选人和合作伙伴应当在遴选有效期内,根据遴选文件和合作伙伴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遴选人和合作伙伴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合作伙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遴选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遴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合作伙伴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合作伙伴应当按照遴选文件规定交纳遴选代理服务费,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遴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遴选人不得泄漏遴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应答或者与遴选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遴选人或者遴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遴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作伙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遴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作伙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遴选小组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各标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家。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最低且相同时,组织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评审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初步评审 | 见附件 | ||
3.4 |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3条款】 |
初步评审表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营业执照和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 | 有效期内。 | |
应答文件签字盖章 |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应答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手签或盖人名章;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手签。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手签或盖人名章、委托代理人手签。 | |
应答文件格式 | 按遴选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制。 |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符合第一章“遴选公告”中的要求。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1)为遴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 |
响应性评审 | 实质性响应 | 遴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将被否决 |
应答有效期 | 120天 | |
商务报价 |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处理。 |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遴选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遴选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遴选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 遴选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应答文件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 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遴选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 供应商有串通遴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不符合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 附有遴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评审过程中,遴选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遴选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遴选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遴选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遴选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遴选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遴选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遴选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委托方(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地址:[长兴县****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健]
项目联系人:[唐明明]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兴县****]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189.cn]
受托方(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无线网络覆盖设备销售及服务项目]项目(“项目”)进行[******无线网络覆盖设备销售及服务项目]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1.3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服务与远程服务]。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长兴县]。
2.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约后30日内提供]。
2.3技术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甲方要求]。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合同签约后1年]。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乙方提供项目技术资料]。
3.2提供工作条件:[甲方协调客户提供本项目工作场地和相关工作条件]。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元,¥[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4.2甲方按以下第(1)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4.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湖州市****
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收入户]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4724]
地址:[长兴县****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4.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 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4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伍]年内持续有效。
5.5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 。
第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服务期结束]。
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 侵权处理
9.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且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9.3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必须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条 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0.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3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配合甲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
第十一条 培训和指导
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1.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合同约定内容]。
11.2地点和方式:[现场及远程]。
11.3费用及支付方式:[免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30]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费用总额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3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此造成逾期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唐明明]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1发生不可抗力。
14.2[ ]。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甲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6.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6.2[ ]。
第十七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1技术背景资料:[/]。
17.2可行性论证报告:[/]。
17.3技术评价报告:[/]。
17.4技术标准和规范:[/]。
17.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17.6其他:[/]。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8.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8.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8.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8.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8.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8.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8.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8.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地址:[长兴县****]
联系人:[唐明明]
电话:[****]
传真:[/]
邮编:[313100]
电子邮件:[****@189.cn]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8.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1: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附件2:技术规范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在签订和履行《******无线网络覆盖设备销售及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过程中的廉洁自律、诚实守信,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二、不向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三、在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贵公司工作人员;不到贵公司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四、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贵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五、除贵公司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或要求其泄露贵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六、不以任何方式与贵公司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贵公司工作人员,为我公司或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除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外,我公司应当督促并保证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上述承诺中的任一行为。
八、自觉开展监督和接受监督,如发现双方有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可向贵公司纪检部门举报,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公司保证以上承诺真实有效,若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愿意视情节轻重接受相应处罚,包括赔偿经济损失、撤换相关工作人员、终止合同、被纳入贵公司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被否决参加贵公司其他项目的投标、参选和报价等1至3年等等。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清单:
序号 | 产品线 | 品牌、型号 | 产品说明 | 数量 | 单位 |
1 | 出口防火墙 | 深信服、AF-1000-FH1600 | 性能参数:网络层吞吐量:4G,应用层吞吐量:2G,防病毒吞吐量:600M,IPS吞吐量:600M,全威胁吞吐量:450M,并发连接数:200万,HTTP新建连接数:6万,,IPSec VPN 最大接入数:300,IPSec VPN吞吐量:270M。 | 1 | 台 |
2 | 无线控制器 | 信锐、NAC-8620 | 新一代千兆网络控制器,自带3个千兆网口(提供1个网口扩展槽位),最大同时在线用户数4K,默认含1年网络特征识别库,集中转发最大支持64个AP,最大可管理256个AP或64台安视系列交换机,支持全网统一身份认证、行为管理与审计、应用层流控、VPN、支持管理AP和RS交换机、可被iBrain NMC做集群管理、可视化网管、东西向流量可视化、潜在风险终端和网络访问流量的识别与封堵,内置128G固态硬盘。提供产品质保(*3年)。 | 1 | 台 |
3 | 网管平台 | 信锐、信锐网科软件定义网络管理中心软件V3.0 | 本地化交付平台,支持在控制器平台查看交换机面板端口接入状态、交换机容量、端口负载、供电负载,支持查看在线、离线终端数量,支持通过自定义交换机设备及端口告警,支持自定义时间区域查看交换机攻击事件。提供产品质保(*3年)。 | 1 | 套 |
4 | 核心交换机 | 信锐、TS7905 | TS7905总装机箱(2个电源槽位,标配不含电源,2个主控槽位,3个通用业务槽位)1、交换容量≥53.76Tbps/183.04Tbps、包转发率≥10080Mpps/37440Mpps;2、支持NMC/vNMC/NAC/SAC统一管理、统一查看状态、VLAN等配置管理;3、支持框可视化管理;4、支持胖瘦一体化;提供产品质保(*3年)。 | 1 | 台 |
含: | 1 | 套 | |||
5 | 24口POE交换机 | 信锐、XS3000-28P-PWR-LI | 二层管理型POE交换机,24个千兆POE电口,4个千兆SFP光口,支持IEEE 802.3af/at供电标准,单端口最大输出功率30W,整机最大输出功率370W;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96Mpps;支持全端口线速转发。提供产品质保(*3年)。 | 6 | 台 |
6 | 吸顶AP | 信锐、NAP-3625-X(SR)-V2 | 信锐Turbo Sense智感AI系列Wi-Fi 6 高性能无线接入点,支持802.11ax协议,支持OFDMA和MU-MIMO,内置有独立AI芯片,整机最大接入速率3.126Gbps,支持1个千兆以太网口,支持无线环境感知、认证质量感知、网络质量感知、业务质量感知及边缘安全感知;支持PoE和12V/2A本地供电;支持802.1X/移动OA/短信/多因素等多种认证方式、APP缓存、智能负载均衡、QoS、潜在风险终端和网络访问流量的识别与封堵、胖瘦一体化。提供产品质保(*3年)。 | 50 | 台 |
7 | 千兆光模块 | 慧谷、HG-SFP-LR1310 | 品牌:慧谷 | 12 | 个 |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3 年,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实行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信息点位互通服务 | 50个信息点位互通,覆盖长度约3500米 | 50 | 点 |
2 | 安装调试服务 | 网络架构规划、信道规划、IP规划等调试技术服务 | 1 | 项 |
3 | 无线授权服务 | AP授权服务*50 | 50 | 个 |
4 | 统一认证服务 | 本地化交付平台,支持802.1x、Portal、MAC地址认证、CA证书认证、WAPI、802.1X WEP等企业认证,以及二维码审核认证、微信认证、短信认证、APP认证、临时访客账号、Facebook等外来访客认证方式;支持对接移动办公平台进行用户认证,包括阿里钉钉、微信企业号、口袋助理等主流平台,支持限制同一个账号在多个终端同时登录,支持Portal认证页面自定义,包括页面展示信息、页面标题、文字描述、免责声明等信息; | 1 | 套 |
服务技术支撑:
1、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技术响应支持。接到现场技术支持申告后,即安排技术服务工程师以最快的交通工具到达用户现场提供服务。
现场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包括:
Φ 系统调整优化
Φ 故障检测定位
Φ 故障排除恢复
Φ 软件版本升级
Φ 部件更换维修
Φ 技术保障工作
2、服务响应
(1)对于严重故障(影响甲方业务正常运作的故障),派遣工程师到现场做技术支持。
Φ 响应时间:15分钟以内;
Φ 到场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Φ 修复时间:到达用户现场后,4小时内恢复基本运行,12小时内完全恢复。
(2)对于一般性故障(不影响甲方业务正常运作的故障),派遣工程师到现场做技术支持。
Φ 响应时间:15分钟以内;
Φ 到场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Φ 修复时间:到达用户现场后,24小时内完全恢复。
2. 应答函
应 答 函
致: (遴选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遴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遴选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 我方在参与遴选过程中根据遴选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遴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我方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遴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遴选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遴选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含高管信息)
致:【XX公司[遴选人名称]】:
我方参加【XX项目】的[应答],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应答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XX公司[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 |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供应商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供应商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 |
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 【XX职务:XX[姓名]、xxxxxx[身份证号码(可选)],[从职位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 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3.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6.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遴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遴选,为保证遴选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参与遴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遴选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遴选;
4. 不向遴选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遴选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遴选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遴选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遴选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遴选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遴选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遴选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遴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7. 制造商授权函(如有)
制造商授权函
致:【XX公司[遴选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制造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代理商地址)的 (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唯一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应答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货物应答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遴选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按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3)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 (代理商名称)于【XX】年【XX】月【XX】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签名: 联系人签名: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如供应商有诉讼和/或仲裁(包括已结案和尚在进行的诉讼和/或仲裁阶段的案件),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则须向遴选人或遴选代理机构提供诉讼和/或仲裁案件的有关资料及证明,包括原告(诉讼和/或仲裁申请人)、被告(诉讼和/或仲裁被申请人)、诉讼和/或仲裁原因、诉讼和/或仲裁事件、诉讼和/或仲裁金额、诉讼和/或仲裁结果等,并填入下表。
如供应商未发生诉讼和/或仲裁情况,则应在第一行“起诉(仲裁)人”列填写“近年无诉讼和/或仲裁”。
序号 | 日期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商务规范书及供应商须知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标包):
序号 | 遴选文件条目号 | 遴选文件的合同条款 | 应答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备注:未填写视同全部满足。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10. 资格审查材料
10.1供应商应进入供应商应进入湖州电信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库。
答:是/否。
10.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0.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遴选。
答: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0.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0.5本次遴选【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10.6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遴选人开具符合遴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遴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答:提供承诺书 。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我方(填写供应商名称)对于参与的XX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以下承诺:
【1. 控股管理关系要求承诺:我方承诺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答的情形。具体情况见我公司提交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非联合体承诺:我方为非联合体进行本项目应答。
3.代理商应答承诺:我方为代理商/非代理商进行本项目应答。
4. 发票承诺:我公司能够成交后向遴选人开具符合遴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请在此处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5.我方承诺:我方公司不存在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6.……
承诺函
(遴选人名称):
我公司为贵公司的(项目名称)遴选项目的供应商。我方承诺如下:
【1. 控股管理关系要求承诺:我方承诺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答的情形。具体情况见我公司提交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非联合体承诺:我方为非联合体进行本项目应答。
3.代理商应答承诺:我方为代理商/非代理商进行本项目应答。
4. 发票承诺:我公司能够成交后向遴选人开具符合遴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请在此处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5.我方承诺:我方公司不存在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6.应答有效期承诺:我方公司承诺本项目应答有效期为120天。
7.……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如:
1、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2、是否为联合体应答
3、是否为代理商应答
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遴选人开具符合遴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
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12. 技术建议书(格式自拟)
13. 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包(标包):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网络覆盖设备 | 1 | 项 | 是 | 13% | ||
安装调试服务 | 1 | 项 | 是 | 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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