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T字标识和安防设施安装建设及采购翻转电脑桌椅意向公开(2024-JLHKYL-G1002)(第1、2包)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4年11月19日
电动T字标识和安防设施安装建设及采购
翻转电脑桌椅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
一、项目名称:电动T字标识和安防设施安装建设及采购翻转电脑桌椅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电动T字标识和安防设施安装建设及采购翻转电脑桌椅,预算合计53.9万元。根据采购内容及性质,计划设置2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其中包1为电动T字标识和安防设施安装建设项目,包2为翻转电脑桌椅采购项目(详见技术参数)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监控系统维修、施工及调试等相关内容,且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让,一经发现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服务要求:
(1)交货期:按签订合同履约。
(2)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六、征询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七、公示时间及建议、意见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0天。
八、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反馈文件格式。反馈意见必须按照采购需求意见反馈函的模版,填写意见建议并签字盖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文档。
(二)反馈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应当在受理期限内,将反馈意见通过邮寄方式(****@qq.com)提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三)其他事项。
1.如供应提供意见建议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行为的将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意见反馈:郝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