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宝洲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宝洲片区二期(金洲街、新华南路、笋浯溪西岸道路雨污水管线工程)”的答疑纪要
全部类型福建泉州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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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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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二期(金洲街、新华南路、笋浯溪西岸道路雨污水管线
工程)”的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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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洲片区二期(金洲街、新华南路、笋浯溪西岸道路雨污水管线工程)(招
标编号:**** 号),现作出答疑纪要如下:
一、各投标人的疑问:
问题 1:本项目的造价模版为甲供不计入总造价,投标人编辑投标报价
预算导出的 excel 投标报价及 XML 投标报价的封面,依旧显示有甲供费用,
软件导出投标人无法修改,请问对评标是否有影响,如有影响,投标人应
如何处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回复:无影响。
问题 2:1、施工排水降水:成井降水:金洲街 85 座、新华南路 32 座、
笋浯溪西岸 15 座,抽水台班按项包干计算。该点约定与闽建〔2024〕9 号
文规定不符,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实结算;2、预算编制外弃运距按 10km 考
虑,同时招标文件中约定“本工程所有土石方费用承包人已综合考虑,土
石方类别、比例及数量不再调整,按清单数量及中标价包干使用”,该点约
定与闽建〔2024〕9 号文规定不符,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实结算;3、招标文
件中约定,“施工现场设计地形以上如有遇多余的建筑及生活垃圾或土方,
发包人均不做任何签证,其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该点约定与闽建
〔2024〕9 号文规定不符,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实结算;4、风险范围包括“本
项目如有停水、停电均由承包人自备设施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因停水、
停电 造成的工期延误与费用赔付”,该点约定与闽建〔2024〕9 号文规定
不符,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实结算;5、风险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项目的检
测费、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考虑此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不调整。”,
根据费用定额,清单内仅包含承包人自检的费用,其他需要第三方检测的
费用未包含在费用范围内,应由发包人承担,请调整;6、本项目路面工程
量较大,但是水泥稳定碎石采用现场自拌的方式计价,与施工不符,应采
用商混的方式施工并计价;7、钢筋混凝土管管道材料价格低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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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