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河北承德2024年11月19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兴隆县 | 公告时间 | **** 11:29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慧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隆县清水河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中2、技术要求:(一)人员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2、原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资格审查标准表(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满足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电子证照,并对所提交证件的清晰度、真实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更正后内容为: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中2、技术要求:(一)人员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资格审查标准表(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证,并满足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电子证照,并对所提交证件的清晰度、真实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以上变更内容请潜在供应商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丽
电 话:****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