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2号)
全部类型广西河池2024年11月19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慧校园系统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恒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被投诉人 1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址:河池市****
被投诉人 2 :广西瑞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1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以下简称“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广西瑞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2”)组织的“智慧校园系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于****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于****进行质疑答复。因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经审查后已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编制采购文件。
投诉事项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本局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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