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上午9:00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www.lngp.org.cn)举行构筑物拆除权及拆除费用拍卖会。 一、标的为:连山区老干部局院内铁烟囱,高18米,直径0.3米,起拍价现场公布。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8至19日 连山区北宁社区院内。 三、办理竞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拆除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14:00时前交付竞买保证金1万元,办理竞买手续,未竞买成功者,退款不计息。 四、构筑物在拆除清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标的交割时须缴纳保证金1万元,清运完毕后退还。拍卖行咨询电话:**** 葫芦岛信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14日
拍卖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制定。凡参加拍卖会的人士,必须认真阅读本规则,并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本次拍卖活动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具备法律效力。 第三条、竞买人参加活动前,应认真阅读有关资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全部情况。现场实地勘察。拍卖行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为由取消该项交易。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四条、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接受竞买资格审核,凭身份证办理竞买手续。 第五条、网络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再由竞买人按照加价幅度或高于加价幅度自愿加价,在无其他竞买人继续加价后拍卖成交。 第六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日交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 第七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拒付或延付成交价款,否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及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进行处理。违约责任的处理是保证金不退,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所有款项应以指定的货币(人民币)支付。 葫芦岛信德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