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4年11月16日
递交时间:**** 18:0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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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2024HNFJZCB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蓝山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由于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8.7.工期延误未明确具体金额及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请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 投标函格式--(2)投标函附录中第8点逾期竣工违约金、第9点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为“按合同约定执行” 答复:可以。 二、关于本项目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因湖南省建筑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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