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建材-沥青混凝土半成品招标采购
全部类型云南玉溪2024年11月15日
招标公告
弥勒至玉溪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建设项目华宁、象山试验段路面及绿化工程—沥青混凝土半成品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弥勒至玉溪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建设项目华宁、象山试验段路面及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密级配沥青混凝土半成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弥勒至玉溪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规划网规划(2013-2030年)》中G80广州—南宁—昆明高速公路的联络线(编号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云南省滇中城市****
该项目属于正常施工项目,现对剩余工程项目密级配沥青混凝土半成品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详见第六章《生产厂家出具的权委托书》)。
3.1.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招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1.5未与招标人及招标活动组织人发生诉讼案件且投标人不在云南建投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名录内。
3.2财务要求:
3.3.1沥青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或者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3质量要求:
3.3.1 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省级及以上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3.3.2投标人须保证销售的密级配沥青混凝土半成品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和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图纸的相关规范要求,在整个材料供应过程中保证混合料质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2022年至今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等)。
3.5履约信用要求:
3.5.1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在国内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3.5.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5.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货款和运输分开签订合同,实行两票制结算,且投标时实行货款+运费=综合到站价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至****,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登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官网(www.inja.com)申请注册平台供应商,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注册流程及“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会员准入收费规则详见:https:****。
4.3地点
已在“云上营家”(www.inja.com)注册、通过审核的投标人,请于****17时30分前购买招标文件,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后,由工作人员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4.4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套(大写:)。标书费用只接收对公转账至招标人账户,招标人只开具收据凭证,转账时须备注投标项目名称,无论何种原因均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银行昆明盘龙支行
户 名: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9时30分至****14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于现场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必须于****下午14时30分前上传至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 www.inja.com)。
5.3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6.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将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将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银行昆明盘龙支行
户 名: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
6.2投标人汇款后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人基本户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行号)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扫描件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给招标人,电子邮箱:****@qq.com。
7.开标
7.1时间:****下午14时30分(暂定)。
7.2地点:云南建投发展大厦招标会议室(招标前两天通知)(云南省昆明市****
7.3方式:现场招标及云上营家同时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活动组织人: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qq.com
10.信访举报机构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 ****
电子邮箱: ****@126.com
****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 ||||||||||||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 ||||||||||||
货物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生产 厂家 | 计量单位 | 暂估 数量 | 不含增值税 | 税率 | 税额 | 价税合计 | 备注 |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沥青混凝土 | AC-25 | / | 吨 | 5400 | 97.35 | 525663.72 | 13% | 12.65 | 68336.28 | 110 | 594000 | 甲供沥青、甲方负责运输 |
沥青混凝土 | AC-20 | / | 吨 | 29000 | 97.35 | ****.85 | 13% | 12.65 | 366991.15 | 110 | **** | 甲供沥青、甲方负责运输 |
沥青混凝土 | SMA-13 | / | 吨 | 21000 | 61.95 | ****.96 | 13% | 8.05 | 169115.04 | 70 | **** | 甲供沥青、玄武岩、木质纤维、阻燃剂、甲方负责运输 |
说明:1.本次招标控制价暂定总价(含税) ****.00 元(大写:人民币 伍佰贰拾伍万肆仟元整 )。其中,不含税价合计为 ****.52 元(大写:人民币 肆佰陆拾肆万玖仟伍佰伍拾柒元伍角贰分),税额合计为 604442.48元(大写:人民币 陆拾万零肆仟肆佰肆拾贰元肆角捌分 )。
2.该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总价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同时,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报价无效。税金(税额)为不可竞争费用。
3.以上单价已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开采、加工所需投入的矿产资源费、原材料费(砂石料)、水费、电费、生产加工费、设备投入与折旧费、设备检测、备案费、安全生产费、燃油费、设备维修保养费、加温及保温措施费、保险费、安全风险、装卸和伴随货物交运风险、施工环保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税金及其风险等所有费用。
4.整个供料期间投标人对招标人所供应的半成品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供货数量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进行调价。
5.甲供材料为:沥青、玄武岩、木质纤维、阻燃剂、水泥
6.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铺筑完成并验收合格,招标人认可的工程数量为准。
甲供材料一览表
合计: | 55400 | / | ****.52 | / | / | 604442.48 | /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含税价格 | 合理损耗率 | 备注 |
1 | 基质沥青70#(A级) | 吨 | / | 0% | 浮动价,以单期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
2 | 改性沥青I-D | 吨 | / | 0% | 浮动价,以单期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
3 | 玄武岩 | 吨 | 153.44 | 0% | 固定价,以甲方合同签订价格为准 |
4 | 木质纤维 | 吨 | / | 0% | 浮动价,以单期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
5 | 阻燃剂 | 吨 | / | 0% | 浮动价,以单期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
6 | 水泥 | 吨 | / | 0% | 浮动价,以单期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
注:1.本表中的甲供材料由招标人统一采购,投标人限额领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必须限额领用,且科学、合理保管和使用所领材料;在投标人保管及使用过程中,严禁浪费,若因投标人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以上材料浪费、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所浪费、损坏以上的材料费用的 3 倍罚款。 2.投标人实际领用数量超出合理范围的,超出部分材料费用按材料价格的 130% 从投标人的分包价中扣除; 3.甲供材供货至工地后的卸货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