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G354兴仁红井田至雨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黔西南2024年11月15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G354兴仁红井田至雨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 贵州****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及省局统筹配套(若因上级财政预算资金调整,则按上级预算调整后的资金进行组织实施)(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境内。
2.2工程内容及规模:
(1)G354兴仁红井田至雨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K1807+039 ~K1816+369),项目全长9.33公里;
(2)点击登录查看S215线K585+000-K586+000等3.183公里路面改造工程(本部分为投标人自愿选择实施的配建工程,可根据自身实际任意选择,选择方式详见评分办法,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3)项目预算总金额:1713万元。
2.3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G354兴仁红井田至雨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5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安全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可提供承诺书或近年财务报告);
3.4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贵州****
3.7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 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购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5 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 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 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 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 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 进行远程解密。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提前登录交易系统测试开标环境有无异常,避免无法按时完成解密。
5.4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办理相关事宜。
5.6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
7. 投诉、举报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应提交原件。
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
邮政编码:5624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贵阳市****
邮政编码:550003
项目负责人:刘菊红
项目组成员:李博闻、张声源
电 话:****
2024年 11 月14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可提供承诺书或近年财务报告)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资格条件不做要求,提供的加分项业绩需满足注释要求。 |
注:
(1)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证明材料,则其业绩也不予计算;
(2)项目完成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贵州**** 2、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6款约定的信用评价引用原则确定的信用等级为D级或以上;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
安全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
(1)在岗要求:人员必须填报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在岗状态,在岗状态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a. 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上任职;
b. 在在建项目上任主要职务,但该项目即将完工,可确保本项目中标后到位;
c. 在在建项目上任一般职务,可随时调任本项目;
d. 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但仅任一般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随时调任本项目;e. 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担任主要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f. 其它情况。
(2)投标人若中标,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原因或招标人同意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自选配建工程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4)电子交易系统载明的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在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可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可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G354兴仁红井田至雨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人无分包计划。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主要人员: 12 分 业绩: 20分 技术能力: 10 分 自选配建工程: 15分 履约信誉: 3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注: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数量为最大数量(且开启报价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不因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增加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若前3名范围内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数量大于范围内所剩名额时,以自选配建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若自选配建方案得分相同,以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若信用评价等级相同,以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评审分值高的优先。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 分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0 分 | 根据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及与本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价,得6~10分。 |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0分 | 根据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得6~10分。 | |||||||||||||||||||||||||||||||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体系及目标保证措施 | 10 分 | 根据制订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体系及目标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保证性进行评价,得6~10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10分 | 根据对项目风险识别完整性,应急预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评价,得6~10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12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6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6分; (2)每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经历的,加1.2分,最多加2.4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6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6分; (2)每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经历的,加1.2分,最多加2.4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 能力 | 1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
自选配建工程 | 15分 |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以下配建工程方案,可同时选择多个路段,根据所选路段得相应分值,最多得15分。 (1)S215线K585+000-K586+000段, 得5分; (2)S215线K602+410-K603+593段, 得5分; (3)S318线K249+000-K250+000段, 得5分。 | |||||||||||||||||||||||||||||||
履约 信誉 | 3分 | 根据投标人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确定信用得分。 信用得分 -3至+3分。
注: 1)优先引用贵州**** 2)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顺序优先使用评价结果且均按照“综合”评价计分:(1)贵州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2)无贵州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引用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3)以上评价结果皆无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A级对待。 | |||||||||||||||||||||||||||||||
类似项目业绩 | 2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2)近5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通过第一信封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终止本项目评标(即本项目流标)。3、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不具有竞争性或对是否具有竞争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存在明显文字错误,且修改后不会影响评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说明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原因。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评标标准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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