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技术:李博宇****(一)成交服务费结算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缴费通知后五天内以电汇方式汇入采购机构账户,逾期不交者,超过10天非招标采购平台自动暂停报价资格。 2.成交服务费缴费方式: 【方式一在线缴费】:依次打开【结算管理】→【缴费管理】→【成交服务费】→【待缴费】中选择需要缴费的订单,点击【在线缴费】按钮,按照国家能源e购平台提示依次进行在线操作。 【方式二线下缴费】:无法在线缴费的成交供应商,请使用对公账户进行网银转账或柜台汇款(个人账户缴费一概不予认可)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账户:
点击登录查看;收款账号:****01;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开户行号:****。 3.成交服务费均开具电子票,提交开票信息时必须准确、完整,若因信息有误导致服务费发票开错,相应后果自行承担。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要求进行报价,在需求描述中出现的品牌仅供报价参考。 2.采购机构会在政府相关网站进行报价资质真伪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