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
全部类型云南玉溪2024年11月15日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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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45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00:00:00
发布时间: **** 16:03:15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以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的网站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1.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承诺函,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含开标当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1.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货物的生产厂家必须是经过农业农村部批准的生产企业,并通过农业农村部GMP认证(认证范围含有疫苗);
3.2 供应商所投标货物须有2023年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内出具的连续3个批次的检验报告(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
3.3 所投货物必须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含有疫苗);
3.4 所投货物必须具有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3.5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须获得省农业农村厅生物制品GSP认证。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