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北部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福州2024年11月14日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北部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福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企业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完成备案立项,项目总投资约为9854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
2.2.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长乐区****
注: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投资规模:长乐区北部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9亿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内容包含长乐区****
说明:项目的建设内容与规模不得违反经主管部门批复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最终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人确认的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各项目包的投资、建设情况对项目包进行调整,若有部分子项目需甩项的,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和相应索赔。
2.5.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建安费用为****元,设计费为****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109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应对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8.质量要求:(1)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2)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项目的采购质量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4)项目的运营维护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要求,以及合同约定以的相关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独立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④市****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子项目分别配备,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不适用)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不适用)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只允许有1家负责工程总承包任务的单位和负责运营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18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保函形式。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州市****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上发布。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福州市****
邮编: 350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福州市****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cicoc.cn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高女士、杨先生
网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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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福州市****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保证金咨询电话****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货物项目DD24111413831320
招标公告福州20241114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货物项目DD24111415151320
招标公告福州20241114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货物项目DD241114138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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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货物项目DD241114138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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