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资溪县土地整治复垦及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土地整治复垦及农田灌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抚州2024年11月14日
公告详情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一土地整治复垦及农田灌
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理律师编号:
联
资建公开拓字 [2024]第03号)
69
项目所在地区: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
一、
招标条件
****
本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一土地整治复垦及农田灌溉设
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246.07万元,招标人为资溪县泰丰自然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
规
模: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额为:22246.07万元;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江
西省抚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一土地整治复垦及农田灌溉
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一土地整治复垦及农田灌溉
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
瑞通写
执照证书;
(2)设计单位要求:须具有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0时00分到****00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请于****至****
止在江西瑞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豪德物流城S20栋)获取招标文
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时30分
递交方式: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城南大道新消防大队南侧B栋写字楼003(资溪县泰丰
自然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城南大道新消防大队南侧B栋写字楼003(资溪县泰丰
自然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七、
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一土地整治复垦及农田灌溉设施
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一土地整治复垦及农田灌溉设施提升
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备案代码2403-36****-
649569,招标人为资溪县泰丰自然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
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
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涉及乡镇20247.74亩的荒草地、荒弃地、
未利用土地以及其他低效农用地进行土地开发,其中旱改水田整治12148.64亩、旱田整治
5899.10亩、蔬菜种植基地2200亩。主要土地整治内容有平整土地,翻耕及改良土壤,新
建机耕道、排水沟渠、新建灌溉水源等整治工程;
2.2
招标规模: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额为:22246.07万元。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施工图
阶段设计、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并负责工程缺
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
工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
总工期2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2个月,设计工期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
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EPC(设
计
采购施
工)
总
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须具有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
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与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
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中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施工方):
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二级(专业:
水利类)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
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细
(7)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施工方):
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8)
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施工方):
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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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1)
投
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
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请于****至****止在江西瑞通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豪德物流城S20栋)获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10时30分:
地
点为
江西省抚州市资
溪县城南大道新消防大队南侧B栋写字楼003。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EPC总承包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发布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
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6关于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委员会设置5人:技术类:3人、经济类:2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
人:
资溪县泰丰自然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城南大道新消防大队南侧B栋写字楼003
联系人:
张庆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瑞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250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豪德商贸物流城S20栋
联系
人:
熊女士
电
话:
****
监督单位:
资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资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资溪县泰丰自然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城南大道新消防大队南侧B栋写字楼003
联系人:
张庆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瑞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豪德商贸物流城S20栋
联系人:
黄利红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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