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医学检验外送服务的采购公告(二次)
全部类型辽宁营口2024年11月14日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医学检验外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医学检验外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最高限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物价收费标准的30%(物价收费标准详见项目需求-检测项目明细表-收费标准)
采购需求: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医学检验外送服务,血清骨钙素测定等医学检验外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 11月15日至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线上获取(邮箱****@163.com)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营口市****
五、开启
时间: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选择线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163.com邮箱,注明项目编号2095+供应商名称(简称):(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特别说明: 根据《营口市****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营口市****
联系方式:18641701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营口市****
联系方式:****转66招标信息部
邮箱地址:****@163.com
开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 户 行:浦发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8866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秀娇
电 话:****转66招标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