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淮铁路洪泽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项目宁淮铁路洪泽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淮安2024年11月13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淮铁路洪泽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淮安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
2.2建设规模:洪泽站综合客运枢纽总占地面积约150亩,(具体以征收审批面积为准)。本项目由汽车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场区****
2.3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服务期限:7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设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设计、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5监理合同估算价:182万元,工程造价暂定1950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少于3名(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1名、市政工程专业不少于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人员的要求:监理员3名(须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有效的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提供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学时证明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应符合最新文件要求。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职务,且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或在监管查询系统查询有在监工程的。
3.10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
3.11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12其它要求:监理组所有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开标前3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是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2024年12月04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
5.3 平台及工具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70分 2.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7分 3.项目监理机构:23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7家≤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3 | 投标报价(7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7分) | 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全站仪、回弹仪、经纬仪、水准仪、塌落度桶、卷尺、游标卡尺、焊接检测尺、激光测距仪器、钢筋位置测定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等与工程相关的必备检测设备、仪器。监理部还应配齐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图籍。所列出的设备中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项目监理机构 (23分) | 总监理工程师(8分) | 1.具有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得2分; 3.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 4.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为20年以上,得2分;20年以下(含20年)10年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到本次监理投标截止日期止)。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诚信库) | |
专业监理工程师(15分) | 不可竞争条件(12分) 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且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年第35号文)的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少于3名(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1名、市**** 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
附属条件(3分) 1、上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基础上,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得1分; 2、上述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取得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或者通讯与广电工程)的,得1分。 3、上述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基础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和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诚信库) | |||
说明 |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将企业的基本情况(含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情况(含注册证书等)、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等录入到诚信库中。 2.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不得兼任,否则不予计分。 3.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有以下瑕疵的,评委不予认可: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②有特殊原因(如年审、继续教育、延续注册)无法提供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省辖市级及以上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的。 4.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建造师以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一级建造师证书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证书为准。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5.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需提供学信网可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老毕业证书不可学信网查询的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提供所毕业学校的书面学历证明。 6.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评委不予认可。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诚信库链接。 7.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表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8.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或变造的证件或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淮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