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太山庙镇长坪村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
全部类型陕西安康2024年11月12日
宁陕县****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和地类:位于宁陕县****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本次征地范围内的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 三、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核对征地范围,如存在未补偿的情况,携带证明资料在公告发布后30日内主动到太山庙镇人民政府或宁陕县**** 四、对征地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在本征收公告发布之后抢搭、抢建、抢修的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由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清)除或搬迁;逾期不拆(清)除或搬迁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五、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六、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社区**** 附件:勘测定界图5批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