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设施渔业基地项目(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黔东南2024年11月12日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 | ||||||||||||||
2.2 建设规模:(一)设施渔业基础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97.7亩,新建常温薄膜养殖棚10栋,主要内容含直径8米圆形养殖池及配套处理设施;建设户外生态种植区8448平方米、蓄水房2栋、农资农具房2栋及液氧配套设施等。(二)设施渔业配套设备及系统建设:新建智慧投料管理系统、智慧循环水管理系统、养殖水环境管理系统、智能排污管理系统、智慧养殖增氧管理系统、智慧养殖恒温管理系统及智慧鱼情管理系统等。(三)数字渔业产业平台建设:新建设施渔业产业平台,主要内容含基础支撑层(设备接入管控系统、养殖大数据系统、统一身份管理系统)及应用服务(养殖生产管理系统PC端、销售管理系统、溯源服务系统、大屏指挥中心、养殖管理APP)。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设施渔业基地项目(基础工程)。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00时00分至****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2.2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 97.7亩,新建常温薄膜养殖棚 10栋,主要内容含直径 8 米圆形养殖池及配套处理设施;建设户外生态种植区****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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