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交通安全及附属设施(三)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吐鲁番2024年11月08日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点击登录查看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8
最高限价(元):****.8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高昌区中各道路受损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90点击登录查看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单位近1个月或以上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含委托人));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进疆建筑企业办理信息报送册。建造师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投标人如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9点击登录查看至2024年11月15点击登录查看,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点击登录查看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点击登录查看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点击登录查看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吐鲁番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吐鲁番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亦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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