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耳鼻喉科临床诊断型听力计的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4年11月08日
采购邀请书
点击登录查看须购置一批医疗设备,现邀请具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参与竞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床诊断型听力计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评价方式:综合评分法
报价方式:二次报价
采购需求:
分包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成交供应商(个) | 需求部门 |
1 | 临床诊断型听力计 | 18 | 1 | 套 | 1 | 耳鼻喉科 |
注:1.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2.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3.质保期限:质保期5年
4.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竞选:否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
竞选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竞选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只须进行备案的应提供有效的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只须进行备案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只须进行备案的应提供有效的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竞选产品的合法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竞选有关规定及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竞选,只能按照一家竞选人计算。
4、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竞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竞选。
5、竞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6、截至采购活动正式开始前,采购人所作出的一切书面或官网发布的更正、修改、补充说明、答疑等内容,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报名单位名称必须与竞选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资格规定报名后,才具备采购准入资格。
8、竞选人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实质性疑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且该书面质疑文件必须在公告时间结束前送达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处办公室,否则,即视为完全放弃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权利。
9、超过报名截止时间递交的竞选文件、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制作和密封的竞选文件,恕不接收。
10、采购文件中涉及的“采购人”系指本次组织竞选的点击登录查看;
11、“供应商”“竞选人”“中选人”是指拟参加竞选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17: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按照采购邀请书第二条竞选人资格的要求,通过邮件提交报名资证材料,报名邮箱:****@163.com,邮件主题:“报名项目-生产厂家-竞选人-负责人姓名电话”,同时须于在医采平台完成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只有两种方式同时报名,才视为有效。
3.报名注意事项:竞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向采购人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采购人不再受理疑问。
五、竞选文件递交与采购谈判时间、地点
1.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谈判时同时提交
2.采购谈判时间: 另行邮箱通知
3.采购谈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都市****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采购文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