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选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4年11月08日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2025、2026年度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选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
1.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2026年度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选择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60
1.5采购需求:通过本采购,选择3家设计单位(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家数不足4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家数不足4家,本项目将重新采购)为本学院提供2025、2026年度建设工程及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人不对供应商业务量做出承诺,供应商需自行考虑风险,对成交后但未承接项目的供应商,不给予经济补偿;
1.6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年(以服务期为准);
设计周期: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时限完成;
1.7项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采购活动。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采购项目。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设〔2023〕20号文件。
3.其他省(市****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在****之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在近三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入吉企业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3.8为2024、2025年度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提供服务(存在合同存续)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至****,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彩色清晰的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填写《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将《磋商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收到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至供应商指定的邮箱。
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时间:****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查看官网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 系 人:李月侠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侠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