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卷烟物流商零间无感签收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河南信阳2024年11月07日
点击登录查看卷烟物流商零间无感签收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卷烟物流商零间无感签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卷烟物流商零间无感签收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
2.3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卷烟物流商零间无感签收设备采购。包含智慧配送助理(音视频采集设备)80台,数据采集站12台,视频存储运算服务器2台,配套辅材80套。
2.4招标控制价(含税):57.6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点击登录查看卷烟物流商零间无感签收设备采购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培训、质保及相关伴随服务。
2.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8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指定地点。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合格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②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须能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平台服务费4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4特别说明:
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符合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审核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予受理),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入“寻找招标项目-点击更多”界面,找到招标项目,然后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由代理公司在项目结束后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电子邮箱,请投标人在系统中务必填写有效可用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6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7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
5.1投标人通过“下载工具”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可以只安装前六个插件以及后面的投标解密客户端)。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如页面上显示开标解密,则需要投标人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没有开标解密页面,则等待项目经理唱标完成开标一览表签字确认即可。
6.4标中质询/二次报价 点击“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找到参与的项目后点击“主控台-标中质询-质询/谈判”按钮。投标人可以在质询回复栏目查看质询内容并回复。
6.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内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信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8.2监督单位:信阳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电话:****
8.3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程先生 任女士
电话:****
邮箱:****@163.com
附件: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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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书面声明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