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横县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收费站租赁价值评估 机构选聘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南宁2024年11月07日
上林-横县****
机构选聘公告
由点击登录查看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取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负责上林-横县****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林-横县****
2.项目及提交资产价值评估报告节点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评估内容 | 提交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时间节点要求 |
1 | 新圩收费站经营资产评估 | 宾阳县**** | 综合楼1215.48㎡,停车位面积445㎡ | 中标人收到选聘人提供齐全的评估所需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评估报告初稿,10个工作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
2 | 洋桥收费站经营资产评估 | 宾阳县**** | 综合楼1215.48㎡,停车位面积273㎡ | 中标人收到选聘人提供齐全的评估所需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评估报告初稿,10个工作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
3 | 露圩收费站经营资产评估 | 宾阳县**** | 综合楼1215.48㎡,停车位面积273㎡ | 中标人收到选聘人提供齐全的评估所需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评估报告初稿,10个工作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
4 | 横州西服务区经营资产评估 | 横州市**** | 综合楼5989.64㎡,宿舍楼873.22㎡,停车位10932.9㎡ | 中标人收到选聘人提供齐全的评估所需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评估报告初稿,10个工作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
5 | 邹圩服务区经营资产评估 | 宾阳县**** | 东侧综合楼2237.99㎡、东侧停车位4920.5㎡,西侧综合楼2237.99㎡、西侧停车位4794.5㎡,宿舍楼914.17㎡ | 中标人收到选聘人提供齐全的评估所需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评估报告初稿,10个工作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
6 | 露圩服务区经营资产评估 | 宾阳县**** | 东侧综合楼2237.99㎡、东侧停车位4975㎡,西侧综合楼2237.99㎡、西侧停车位4635㎡,宿舍楼914.17㎡ | 中标人收到选聘人提供齐全的评估所需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评估报告初稿,10个工作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
3.评估内容:服务区及收费站租赁价值评估。
4.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5.评估服务费用控制价:38353.11元。
6.合同主要条款:
6.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6.2完成时间:中标人收到选聘人提供齐全的评估所需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评估报告初稿,10个工作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6.3付款方式:
本项目评估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包干,评估服务费总额为 元(含税)(大写人民币: _),不含税金额 元,税率: %。已包含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余任何费用。本次资产评估项目评估费用为一次性服务费,由甲方承担并支付,评估项目在乙方提交成果经甲方公示无异议后,由乙方向甲方请款,甲方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实际已完成的项目评估服务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技术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并无需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7.选聘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西南宁市****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
8.申请材料递交截止、参选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至****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申请人请于****17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广西南宁市****计划合约部。
(2)递交要求: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选聘文件要求进行包装,选聘人不予受理。
9.发布媒体: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二、资质要求、条件
1.参选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人****至今必须有从事租赁价值等相关资产评估的经验,且须提供证明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选聘;
4.在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参选人主体信用记录)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及方案(采用总价包干报价)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4.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提交成果的时间)
四、评审人员组成:
本次选聘的评审人员由点击登录查看成员5人组成。由点击登录查看计划合约部组织召开评选会,点击登录查看综合部负责监督本次选聘全过程。
五、选聘程序
1.比选评审小组对报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比选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筛选。
3.比选评审小组根据评选办法进行评定,经审定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报分管副总审定。
六、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选原则
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提交申请材料的评估机构,不得收受提交申请材料的评估机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选小组成员和参与评选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申请材料的评审和比较、中选评估机构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
2.评选依据
评选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评选程序和标准,分别对参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比较。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推荐合格中选评估机构候选人。
3.评选程序
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申请材料初步评选和申请材料详细评选。
3.1申请材料初步评审
各评选委员会成员首先对各参选人按照本方案资格要求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否则予以取消参选资格。
3.2申请材料详细评审
按照评选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计算方法,各评选委员会成员单独对每个参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打分,计算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
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报价:40分 实施方案:30分 相关工作经验:24分 资质水平:6分 | |
1.1 | 报价(满分40分) | 根据基础金额计算报价分数。基础金额的分值为30分。(3家参选单位以上(不含3家)基础金额以去掉一家最高报价金额和一家最低报价金额的平均价格为基础金额,少于3家参选单位(含3家)基础金额以平均价格为基础金额)报价分数=30×[1+(基础金额-报价金额)/基础金额],所计算出的报价分数不能超过最高分40分,同时不能低于最低分10分。(即超过40分的按40分计,低于10分的按10分计) | |
1.2 | 实施方案 (满分30分) | 参加本项目注册评估师人数 (满分4分) | 1.资产评估师5人以上,得4分; 2.资产评估师3至4人,得2分; 3.资产评估师1至2人,得1分; 4.资产评估师0人,得0分。 |
内容完整性 (满分12分) | 1.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得(7-12)分; 2.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方案较合理,符合编制要求;得(1-6)分; 3.对项目认识不足,方案不合理,得(0)分。 | ||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要求 (满分6分) | 1.承诺提交评估报告初稿、正式成果文件时间较本方案要求提前3个工作日的,得6分; 2.承诺提交评估报告初稿、正式成果文件时间较本方案要求提前1个工作日的,得3分; 3.按本方案要求提供评估报告初稿、正式成果文件的,不提前的得0分; 注:需提供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承诺函,加盖公章。 | ||
进度措施 (满分8分) | 进度措施完整、严谨、合理的,每条得2分,满分8分。 | ||
1.3 | 相关工作经验 (满分24分) | 评估机构从事相关工作情况 (满分18分) | 1.每提供一项租赁评估业务合同(含委托书、补充协议)复印件的得3分。 注:评估业务合同(含委托书、补充协议)自****至今为有效评选范围(日期以合同上评估基准日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提供评估业务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满分6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执业时间满5年)、中级会计师证书,得6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执业时间满3年)、初级会计师证书,得4分; 3.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执业时间满1年),得2分。 | ||
1.4 | 资质水平 (满分6分) | 资产评估业务收入排名 (满分3分) | 1.入选广西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收入顺序名单前10名,得3分; 2.入选广西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收入顺序名单前20名,得2分; 3.入选广西资产评估协会2021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收入顺序名单前30名,得1分。 |
成立时间(满分3分) | 1.成立10年以上(含10年),得3分; 2.成立5至10年,得2分; 3.成立5年以下,得1分。 |
4.定选和中选
4.1总得分最高的评估机构为中选评估机构,有2家以上评估机构得到相同最高得分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选机构:
(1)评标低价的申请人优先;
(2)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优先;
(3)技术和商务得分较高的申请人优先。
4.2中选的评估机构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擅自转让项目、放弃参选项目或在参选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参选和中选资格,总得分第二位的评估机构自动获得中选资格。总得分第二位的评估机构亦违反上述规定的,重新组织选聘。如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后只有一家中介机构报名的,评选合格后确定为中选中介机构。
4.3确定中选单位3个工作日内由广西上横有限公司向中选评估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七、踏勘现场
参选中介机构根据选聘人提供项目地址,自行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项目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选聘人不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对参选中介机构提出报价决策负责。
八、保密
参与选聘活动的各方应对选聘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九、投诉
参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选聘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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