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杨渠村2024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农用机械服务项目
全部类型宁夏中卫2024年11月07日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杨渠村2024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农用机械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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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中卫市****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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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保险及质量保证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或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执行
其他商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包装和运输方式按原有包装确保货品及附件完好无损,包装费及运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以及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售后服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售后服务应同时满足在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
安装调试按合同约定执行
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验收标准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未进行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年质保、3年内免费维修,1年内免费更换
培训乙方须对设备的操作使用和安全使用进行培训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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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农用动力机械 | 中卫市**** | 批 | 1 | ****.00 | 否 | 标的1-农用动力机械: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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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采购轮式拖拉机2台、液压翻转犁2台、联合整地机1台、旋耕机2台、液压偏置重耙1台
培训乙方须对设备的操作使用和安全使用进行培训
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保险及质量保证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执行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按时签订合同;及时办理付款手续;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按照乙方提供的申请,验收条件成熟时按时履约验收
乙方责任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且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此情形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中双方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用于接收文件的送达地址,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件送达的通知、告知函等文件以乙方发送时间为送达时间。同时,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而诉诸法院,本合同中所列明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将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填写的送达地址错误,导致商业信函、通知和诉讼文书送达未能被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或送达人当场记明情况即为送达,邮寄送达的文书退回之日实为送达.
合同生效及其他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货物由乙方进行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特种设备,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甲方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上述检验是否通过了甲方的验收,均不能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验收方案附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照签订合同执行
包装和运输方式按原有包装确保货品及附件完好无损,包装费及运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以及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售后服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进行,售后服务应同时满足在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
安装调试具体按照签订合同执行
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验收标准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未进行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年质保、3年内免费维修,1年内免费更换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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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20.00 | 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不得分。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注:优于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可辨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否则不予认可。 |
3 | 类似业绩 | 3.00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有类似业绩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高得3分。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附原件的扫描件。 |
4 | 售后服务 | 8.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内容、服务体系方案;②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③售后服务承诺及时、售后服务技术保障及售后服务技术人员;④出现问题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承诺及到位时间。 以上各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清晰、针对性强、同时有相应具体可行的承诺,每项得2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相应承诺的每项得1分,有相应内容,但没有相应承诺的每项得0.5分,没有内容或未提供任何承诺的,不得分。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3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总体方案;②项目供货方案;③项目进度计划;④专业技术人员配置;⑤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障方案;⑥应急风险管控及处置方案;⑦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配合系统测试。 以上各项内容详细、具体,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且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的每项得5分,实施方案内容较为完善,保障措施基本可行,进度计划较为合理的每项得4分,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有保障措施但不全面,内容简略的每项得3分,实施方案逻辑不清晰,无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无合理化建议的每项得1分,没有内容或未提供对应方案及措施的,不得分。 |
6 | 培训方案 | 4.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目标及任务;②培训设备;③培训人员;④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等。 以上各项内容详细、具体,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且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的每项得1分,实施方案内容较为完善,保障措施基本可行,进度计划较为合理的每项得0.5分,没有内容或未提供对应方案及措施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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