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内窥镜及附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大理2024年11月06日
招标项目名称: | 医用内窥镜及附件采购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预算 29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某部监督部门**** |
备注: | 投标申请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
建设单位: | 某部 | 经办人: |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邹雁雄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ZH******** |
标段名称: | 医用内窥镜及附件采购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00 |
开标地点: | 二楼网上开标室8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医用内窥镜及附件采购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近一年内(2023年06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供应商近一年内(2023年06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需完成军队采购网(http://118.64.254.72/)供应商注册,【提供注册截图】。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①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投标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a.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或逐级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b.投标人授权若为多级授权还须同时提供上一级授权,若授权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若拟投产品不属于进口产品,不作此项要求);c.产品信息要求: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内容应完整、准确,涵盖产品的基本信息、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内容。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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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0000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00003.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00004.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00005.
00006.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00007.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 “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00008.
00009.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00010.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00011.
00012.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