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荆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治理三年行动项目建设计划一期工程十三标段施工分包招标。
1.1建设地点:荆州市中心城区
1.2建设规模:乙方所有施工设备进场安装、退场拆卸及场内转场安拆费为包干费用。上述安拆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安装时满足安装需要的安装申报、检验监测及设备吊装、税金、维护、保养费用:
a、施工机械租赁费:合同签订生效且设备住建部门验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经甲方项目部确认并签发书面启用指令的时间起,开始计算机械租赁费,以上包干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设备(含附属设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安装的监控、防碰撞设备等)的使用费、维修费、设备的折旧费、保值费、经常性的维护保养费、基础预埋包干费、管理费,保险费、安装防护设施及配合甲方按有关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等一切费用。
b、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为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操作人员工资(含夜班费、加班费)、设备安拆费、进出场、机械及人员安全防护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费用之中,乙方操作工不得以工资、夜班或加班等理由向甲方索要费用,出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按50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操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借资。
c、报价包含内容包括:挖机、运输车、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垂直运输通讯设备:由乙方提供,费用已包含在租赁费中。
d、其它:分包单位的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
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
4.1.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或相互任职或工作;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
(n)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p)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5)信誉要求
(a)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b)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1.2专用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具有机械租赁资质。
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2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要求:三年以内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 / 个。(提供合同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的证明;
(2)项目经理没有以项目经理职务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8.文件发放时间
****起至****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取得联系并报名登记,通过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上午9:30时截标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瑞丰国际大厦4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瑞丰国际大厦402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11.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电汇或汇票,不接受银行保函)。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生态环境工程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梨园支行
银行账号:********
备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 ****”
上述3项资料齐全方可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