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漯河某单位库室安防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4-JWHELH-W1001)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漯河某单位库室安防设施设备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
有资金90.3万元,
招标人为漯河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库室安防设施设备采购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某单位库室安防设施设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某单位库室安防设施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南成众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近半年指2024年1月-至今)
内其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
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
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三年内承接的货物采购项目,未因质量等问题受到处罚(出其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
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八) 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
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 货物打码贴签要求
若有需要,乙方应当按照统要求,提供货物相关数据信息,配合采购方做好编目数据采集
工作,具体内容需在合同里体现。;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 以邮箱发送形式或到现场领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漯河市郾城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漯河市郾城区。投标方式:投标人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漯
河市郾城区(具体地点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可电话咨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七、 其他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项目名称: 漯河某单位库室安防设施设备
二、 项目编号: 2024-JWHELH-W1001
三、 项目概况:
1、 招标范围: 库室安防设施设备采购;
2、 供应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90日;
3、 质量要求: 合格
工程管
词
4
1
0
1
0
4、
质保期:
一年
5、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903000元
6、
投标报价
应按项目逐项进行报价。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I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近半年指2024年1月-至今)
内其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
家
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
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三年内承接的货物采购项目,未因质量等问题受到处罚(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
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八)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
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货物打码贴签要求
若有需要,乙方应当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货物相关数据信息,配合采购方做好编目数据采集
工作,具体内容需在合同里体现。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至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北京时间)
(二) 中领地点: 漯河市郾城区
(三) 招标文件售价: 无
(四) 申领方式; 以邮箱发送形式或到现场领取
二、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6 H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 ****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 漯河市郾城区。
投标方式: 投标人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具体地点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可电话咨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六、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 ****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 漯河市郾城区
七、 现场勘察
不组织
八、标前答疑会
采购机构视情集中召开标前答疑会。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采购网》(https: //www.plap.mil.cn)《漯河某单位内部网》《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河南盛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 ****
招标人: 漯河某单位
联系人: 张老师
移动电话: ****
联系人: 李老师
有限公
882
移动电话: ****
地址: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十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牛老师
移动电话: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牛老师。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漯河某单位
地 址: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盛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8层810
联系人:
赵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红刘
印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4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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