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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水务一、二水厂污泥清运及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自来水厂污泥产物进行清运及处置,约 8000吨/年(一水厂约 200吨/年、二
水厂约 7800吨/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州水务一、二水厂污泥清运及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州水务一、二水厂污泥清运及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下列
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江苏省投标人需提供“江苏省固体废物
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管理-一般工业固废-资质公开”栏中,本单位已备案通过的资质截图,
截图中核准的固废类别应为“城镇污水污泥 SW90”,固废代码为“461-001-S90”,核准能力
不低于 50000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评标时进入系统实时核查)
江苏省外投标人需提供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意见,审批意见中需明确体现本企业对污泥进行利用或处置的内容。
(3)投标人自 2019年 10月 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自来水厂或污水
厂等类似污泥运输及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1月 05日 09时 00分到 2024年 11月 11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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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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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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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育才路盛和东方名邸 41栋
联 系 人: 沈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史 俊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