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康锦苑14幢501室部分办公房地产6年租赁权
全部类型浙江杭州2024年11月05日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分办公房地产6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4NC2961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出租底价 | 199290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 |
联系人 | 施先生、徐小姐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分办公房地产 | ||
坐落位置 | 杭州市拱墅区康锦苑14幢501室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420 | |||
房屋用途 | / | |||
不动产分类 | 商业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无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租赁房屋现毛坯空置,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出租方仅提供杭州市**** 2、本次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为420平方米。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 3、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199290元/年 | |||
出租面积(㎡) | 420 | ||||
租赁期 | 6年 | ||||
起租日 | 实际交付日 |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年一付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提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用。 | ||||
租金调整方式 | 租赁期内,前三年租金不作调整,自第四年起租金每三年一递增,递增幅度为5%。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20000元。该履约保证金不是承租方租金、物业服务费,仅是承租方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义务的担保。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出租用途要求 | 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经营业态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及《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杭州****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 ||||
踏勘安排 |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00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是否专场 | 否 | |
加价幅度 | 2000元 |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货物项目DD24110413875620
招标公告杭州20241104
建行杭州分行“浙江省网球邀请赛”活动宣传项目(代发)
招标公告杭州20241104
分谈+715+3项吊索具询价
招标公告杭州20241104
杭州常青经济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用房---挤塑板
招标公告杭州20241104
汇讯科技实业(杭州)有限公司汇讯丝绸智造创新中心项目监理工程
招标公告杭州20241104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洞头区金源﹒皇家花园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杭州20241104
浙江工业大学网络集成与运行维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杭州20241104
分谈+715+31项电气器材询价
招标公告杭州20241104
[机电集团] ThinkPad 联想 E14 笔记本电脑
招标公告杭州20241104
[钱塘新区政企] 华为台式电脑
招标公告杭州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