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传祺E8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杭州2024年11月04日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采购人)就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传祺E8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一、 询价内容:(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1.1采购内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传祺E8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采购1辆广汽传祺E8悦享版新能源车。
1.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内。
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询价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3 ****起至询价截止日止,报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里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报价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三、 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 2024 年11月5日09时至 2024 年11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2每本询价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3.3获取方式:潜在报价人在3.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下载询价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
四、 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4.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投标管家”在线提交。
4.3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询价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询价响应问价。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5.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
5.3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5.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5.5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https:****
六、 其他事项
6.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七、 成交规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税前)。
八、 电子招标须知:
8.1注册: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点击【供应商】模块,按指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文档。
8.2 CA办理:为保证投标工作能顺利进行,请投标人提前前往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点击【CA办理】办理投标所用CA(电子投标文件盖章、生成、解密必须用到CA)。由于办理CA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投标人尽早办理(CA办理联系电话:****),以免影响投标。
8.3 投标工具下载: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点击【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下载“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程序并安装,注册手续完成后的所有程序均需登录“投标管家”完成。
九、 招标中心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十、 招标中心(系统操作事项咨询)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杭州****
(一)需求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新能源车 | 广汽传祺E8悦享版 | 1辆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
(二)型号配置:
1.1长*宽*高(mm):4920*1900*1760
1.2轴距(mm):2930
1.3前/后轮距(mm):1618/1640
1.4悬挂系统:前麦弗逊式独立悬挂/后扭力梁式悬挂
1.5转向系统:E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
1.6排放标准:国Ⅵ
2.1能源类型:插电式混合动力
2.2发动机:传祺高热效率1.8ATK发动机
2.3主要发动机技术:阿特金森循环、广汽GCCS燃烧控制专利技术、低摩擦设计、废气 再循环系统、智能热管理、降噪设计
2.4变速系统:混合动力专用变速箱2档DHT
2.5发动机最大功率(kW):98
2.6发动机最大扭矩(N﹒m):168
2.7前电机最大功率 (kW):134
2.8前电机最大扭矩 (N﹒m):300
2.9电池类型:三元锂电池
2.10电池电量(kWh):25.57
2.11WLTC综合工况纯电续航里程(km):116
2.12CLTC综合工况纯电续驶里程(km):150
2.13CLTC综合工况综合续航里程(km):1200
2.14WLTC综合工况亏电油耗(L/100km):5.70
3.1守护之眼远近光全LED大灯
3.2星河之门LED尾灯
3.3外后视镜锁车自动折叠
3.4外后视镜电动折叠+加热
3.5轮胎规格:225/50R18
4.1皮质方向盘
4.2前排LED车顶照明灯
4.3第二排LED车顶照明灯
4.4第三排LED车顶照明灯
4.5防眩目内后视镜
4.6双温区自动空调
4.7皮质座椅
4.8主驾座椅6向电动调节(带座椅记忆)
5.1 ESP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5.2 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带EBD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
5.3 TCS牵引力控制系统
5.4 HHC上坡辅助系统
5.5 HDC陡坡缓降系统
5.6 HBA液压制动辅助系统
5.7 EPB电子驻车系统
5.8 AUTO HOLD自动驻车
5.9 前排预紧限力式安全带
5.10前排正面双SRS安全气囊
5.11前排侧安全气囊
5.12 TPMS胎压监测系统
5.13博世集成式制动电控系统
5.14后倒车雷达
5.15 540°高清全景影像(含透明底盘)
6. 便捷体验
6.1 PEPS无钥匙进入及一键启动
6.2 四门车窗一键升降(带防夹功能)
6.3 前排12V电源
7. ADiGO SPACE 超感交互智能座舱
7.1 8.88英寸数字液晶仪表
7.2 T-Box远程控制功能
7.3 高通骁龙8155车机芯片
7.4 CCS定速巡航
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2.交货方式:报价人免费送货上门。
3.交货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四、检验考核要求
1.中标人交货前应对车辆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中标人质量检验证书应随车交招标人。
2.在车辆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当天,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交的车辆依据招标人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外观检查,产品外观、说明书等资料符合甲方要求的,给予签收,车辆产品外观或车内内饰有损坏或者资料不全的,则不予签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车辆。
3.招标人签收车辆后如发现车辆的品牌、型号、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质量要求,招标人应在签收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标人提出异议;中标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人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或与甲方协商处理,或在5日内直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无偿换车、更换短缺部分或降低合同金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中标人未作出答复或负责处理的,视为中标人同意招标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在上述异议期及车辆质量问题的处理期间,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在前述异议期限届满,如甲方未提出车辆不符异议,则招标人在前述异议期限届满之日后3日内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验收合格确认书并不免除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以及售后服务的义务。
五、免费质保期及服务内容
1.报价人保证其所供应的车辆符合相关车辆质量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或因质量瑕疵而导致的安全隐患,且为未经使用的全新车辆。
2.报价人提供整车【3】年或者【10万】公里的免费质保期,自甲方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产生的工时费、零部件费等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在免费质保期内,报价人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提供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如厂商未做规定的,参照生产厂出具的保养手册或三包凭证的规定执行。
4.若报价人提供的车辆属于伪劣车辆或者假冒车辆或者欺诈招标人,使得招标人遭受损失,报价人应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招标人可依法寻求其他法律救济。
5.保养:2次免费保养服务。
六、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需包含车辆价格、运输费、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所有费用(不含车辆保险费、上牌费、车辆购置税)。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1、法规及文件解释
本次询价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询价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报价人如对询价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
不论采购人向报价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报价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报价人一旦参与到本次采购中,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次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2、合格的报价人
见第一部分的“报价人资格要求”。
3、其他要求
3.1 无论采购流程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 合同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
4、定义
4.1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4.2 报价人:系指参与本次报价的合格报价人。
4.3 采购监督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 )
4.4 询价采购文件:系指本文件。
4.5 询价响应文件:系指报价人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所提供的资料。
1、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
询价采购文件由询价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采购补充文件(如有)组成。
2、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参见第一部分询价公告。
3、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对询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须在询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三日前通过“投标管家”提交澄清要求。
采购人将在“投标管家”上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布澄清修改文件。报价人须随时关注“投标管家”和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登记的邮箱,自行下载。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4、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
4.1 在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询价采购文件,并以第3条同样形式通知报价人。修改文件作为询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报价人均有约束力。
4.2 为使报价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商谈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报价人。
1、询价响应文件
1.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对询价采购文件给予实质性响应,并保证询价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完全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询价响应文件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不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2.1 资格条件审查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相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按第一部分的“报价人资格要求”提供)。
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2报价文件
(1)询价响应函;
(2)报价明细清单;
2.3商务技术文件
(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2)服务大纲或技术规格书;
(3)商务技术偏离表;
(4)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3、询价响应文件的语言
与询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报价要求
4.1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合同价以外的其他款项。
4.2 报价价格单位为人民币,报价时精确到元。
4.3 报价人的报价应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凡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4.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5.1 自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20天内,询价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报价人协商延长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5.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报价人不能修改询价响应文件。
6、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6.1 电子采购项目不需要提交纸质询价响应文件,报价人应在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编制、生成、加密与提交电子询价响应文件。
6.2 询价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报价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地方,报价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报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报价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印章。
6.3★当询价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报价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报价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十日内),或报价人在评审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如报价人属事业单位法人,则由报价人出具委托代理人是报价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上传到“投标管家”。
2、询价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报价人在报价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通过“投标管家”进行修改。
五、开标程序
1、采购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公开开标,报价人可通过“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远程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2、报价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上传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工作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报价人原因造成其电子询价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询价响应文件;因报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询价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回其询价响应文件;部分报价人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询价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若成功解密的报价人少于3家,本次询价失败。
3、电子询价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报价人、报价及其他内容将在“投标管家”开标栏目显示。
六、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报价人少于3个的;
1、评审
1.1 评审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的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等。
1.2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评审决议后,可认定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1)存在评审小组认定属于重大偏离条款的;
(2)报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询价公告列明的“报价人资格要求”的;
(3)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询价响应文件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 错误的修正
(1)报价响应函或报价明细表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一律以报价响应函中用文字表示的报价为准,计算商务分时不作调整。
(2)当报价响应函中的报价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不一致,或报价明细表中存在计算错误时,询价小组按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报价人必须书面确认修正价格,承诺如成交接受修正价格为合同签约价。报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否决处理。
该错误即使在评标阶段未被发现,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按以上原则对价格进行修正,并按修正后的价格进行签约,报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资格。
2、推荐成交候选人
评审小组将推荐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格(按报价人承诺的增值税率扣除税金)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
3、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自确认成交候选人之日起,在与询价公告发布媒介一致的网站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3日。报价人应密切关注以上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
4、成交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过“投标管家”将采购结果通知未成交人。
5、签订合同
5.1 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2 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5.3 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信用管理
1、对于存在下列扰乱正常采购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环境、违法违规投标、恶意未履约的供应商,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2年内禁止中标浙江省机场集团及各下属公司采购项目:
(1)经查实采购阶段出现报价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或视为串标行为的,成交无效;
(2)经查实报价人与采购人串标的,中标无效;
(3)经查实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伪造、变造 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4)中标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否认已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或拒交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5)履约过程中,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且赔偿不力。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嫌疑,但举证难度较大的,经浙江省机场集团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可参照第 1条,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2、评审中,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报价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评审委员会成员确认,其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采购项目继续评审,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报价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的结果:
(1)不同报价人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投递机器码相同;
(3)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4)不同报价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或参加报价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报价人的在职人员;
(5)不同报价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报价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报价人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报价人的采购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9)报价人之间协商报价等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报价人之间约定成交人;
(11)报价人之间约定部分报价人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3)报价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报价人通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贿等行为获取成交资格的,成交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
合同编号:【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传祺E8新能源车辆采购合同
【 】年【 】月【 】日
甲方(采购方):
住所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乙方(销售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 】(以下简称“车辆”)采购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汽车品牌 | 型号 | ||
生产厂商 | 产地 | ||
数量 | 车身颜色 | ||
内饰颜色 | |||
单价(元) | |||
含税总价(元) | |||
备注 | 不含车辆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 |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增值税税率为【 】%,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税额为人民币【 】。
2.2本合同总金额已包含车辆价格、运输费、包装费、税费(如有)、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上表单价均已包含前述一切费用。除本合同总金额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3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本合同不含税总金额固定不变,不因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成本价格的变动而做任何调整。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总金额变更为原合同不含增值税货物价格与调整后税率计算税额的合计金额。
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3.1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交货】
3.2 交货方式:【乙方免费送货上门】,由乙方负责运输至交货地点。
3.3 交货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3.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 50 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乙方提供上牌服务而发生的公里数)。
四、技术资料
4.1 乙方出售的车辆,为全新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4.2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4.3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以甲方认可的汽车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汽车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由甲方选定,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4.4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或用作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要求该等人员履行同等的保密义务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要范围而使用。如因乙方或前述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人员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5乙方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应保证清晰、完整、统一、准确、正确,能满足合同货物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若乙方提供的货物本身或其设计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等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返工或货物报废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修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货物包装及运输
5.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按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进行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5.2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24】小时内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
5.3货物及相关技术资料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经甲方签收后视为交付。货物交付甲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灭失、短少、毁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4货物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退货或更换包装合格的货物,因此导致逾期完成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车辆验收
6.1 乙方交货前应对车辆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的条件依据。乙方质量检验证书应随车交甲方。
6.2 在车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当天,由甲方【项目人员】对乙方提交的车辆依据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外观检查,产品外观、说明书等资料符合甲方要求的,给予签收,但甲方签收车辆并不视为对车辆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的认可。如车辆产品外观或车内内饰有损坏或者资料不全的,则不予签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
6.3 甲方应在签收后【7】日内就车辆的品牌、型号、规格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交付车辆质量的认可。若甲方发现车辆的品牌、型号、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质量要求,应在签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与甲方协商处理,或在【5】日内直接按甲方要求进行无偿换车、更换短缺部分或降低合同总金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未作出书面答复或负责处理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在上述异议期及车辆质量问题的处理期间,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且无需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上述异议期满,如甲方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则视为车辆最终验收合格,甲方应向乙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确认书。
6.4 如根据相关法规或地方规定,需国家相关部门验收的,还需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当地相关部门发放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视为乙方交付的车辆最终验收合格。在质保期内,甲方保留例行送检通过之外随时抽检的权利,检验机构为政府法定检验机构。对于车辆的任何技术及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5 最终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以及售后服务责任。
七、货款支付
7.1货款结算:
7.1.1最终验收合格确认书经甲方签署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款项结算申请以及相关结算资料,经甲方对合同结算款审核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至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指定账户为: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7.1.2甲方在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前【10】日向甲方开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开户行:【 】
账号:【 】
7.1.3如上述账户或开票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的一方应及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加盖变更方公章的变更信息正本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错误导致变更方损失的,该等损失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7.1.4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政府部门验收检查的,以政府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前提。
7.1.5乙方遵守本合同约定以及附件所列各项合规管理要求是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款的必要前提,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免费质保期及服务内容
8.1乙方应提供整车【3】年或者【10万】公里的免费质保期,自甲方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产生的工时费、零部件费等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免费质保期内由于非甲方原因发生的故障或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免费提供维修和备件直至车辆性能、状态等达到正常标准,可以正常安全使用为止。修复部分的质保期自修复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如无法修复,参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关于家用汽车三包的相关规定执行。
8.2 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按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提供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如厂商未做规定的,参照生产厂商出具的保养手册规定。
8.3 在上述免费质保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和保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乙方应在交货时一并提供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保养手册、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若涉及进口车辆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海关进口关单复印件等相关单据。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间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车辆以及全部技术资料的,乙方视为完成交付义务。如资料不全的,视为乙方未完全履行交付义务,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8.5 由于乙方或乙方聘请的第三方人为损坏的或者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6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车辆在【杭州】地区的本地售后维保服务。
8.7 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更有利于甲方的,乙方承诺按照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8.8 甲方接收车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保险、附加费、上牌等相关手续,缴纳税费。
九、有关货物的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所供应的货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质量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或因质量瑕疵而导致的安全隐患,且为未经使用的全新原厂正品货物。若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质量伪劣货物或者假冒货物或者乙方存在欺诈甲方的情况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障碍或瑕疵。如因乙方提供货物存在权属纠纷或担保物权等权利限制或瑕疵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就甲方遭受的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乙方违反本条保证并导致甲方遭受其他第三方索赔或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就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4乙方承诺不在相关国家的受控主体清单上,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相关国家的出口管制规定,甲方使用或转售本合同项下货物并不会违反中国及其他国家的进、出口管制规定。如因乙方违反本条保证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就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转包或转让
10.1本合同项下甲方采购的货物,必须由乙方直接供应;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供应,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如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让、分包和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的转让、分包和转包,由乙方对第三方的合同义务、合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所支付的违约金合计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11.2 乙方逾期交付车辆或技术资料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每日【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应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日计标准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3 乙方所交车辆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车辆,或要求乙方更换车辆;乙方因更换车辆而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车辆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相应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1.4 甲方在使用后就车辆质量问题与乙方发生争议纠纷的,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确认车辆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等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退车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1.5免费质保期内由于非甲方原因发生的故障或损坏,乙方免费提供维修和备件直至车辆性能、状态等达到正常标准,可以正常安全使用为止。如无法修复,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供车辆,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车辆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及银行手续费、担保、抵押、法院执行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等)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6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维修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维保服务的,或维保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第三方索赔等损失;并且,甲方亦有权选择直接解除本合同,对车辆进行退货。
11.8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票面信息有误、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1.9 乙方违反本合同附件所约定的甲方各项合规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相应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10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本合同项下事宜进行招标以及因合同解除而重新进行招标的费用、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与本合同价格的差价损失、因采购迟延而导致的经营损失以及甲方为主张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一切成本和支出。
11.11 对于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支付的赔偿款或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仍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二、不可抗力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寄送有关官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争议解决
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主张、要求及其他通信均须采用书面形式以中文语言发出,在按以下地址电子邮件或快递(如DHL快递、EMS和顺丰速运)方式发送给有关各方后视为有效发出或做出:
发送至甲方:
电子邮件:【 】
地址:【 】
收件人:【 】
联系电话:【 】
发送至乙方:
电子邮件:【 】
地址:【 】
收件人:【 】
联系电话:【 】
14.2如任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按照以上方式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上述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14.3按照本条款发出的通知,在以下时间视为已被收件方收到:(i)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在发送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已收到;或(Ⅱ)以快递发出的通知,在发送之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被视为已收到。
14.4上述地址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
十五、合同组成
15.1本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询标纪要;(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如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进行解释。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
16.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16.4.1保密承诺书
16.4.2廉洁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接合同签署页)
(本页为合同编号为【 】的杭州****
甲方: | 乙方: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 | 或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附件1: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我司与贵司拟订立《【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传祺E8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贵司在上述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向我司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贵司合法所有。为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我司特就保密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1.1本承诺书提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向我司披露、我司从贵司获得或我司在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过程中知晓的与主合同项目有关或因主合同项目产生的任何贵司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设计资料、机场安防信息、各设备材料技术参数、相互函电、合同内容,以及任何未公布的贵司项目招标信息、技术规格书、材料(设备)备选推荐品牌库信息等,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都作为贵司的保密信息。
1.2贵司同意我司的保密承诺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在贵司向我司根据本承诺书披露信息之前,在没有违反本承诺书的情况下,贵司的保密信息已经成为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2)我司能提供书面证据证明我司从贵司收到保密信息前已经从其他途径合法地获知该资料。
二、保密承诺
2.1对于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严格予以保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我司为保护其自有商业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
2.2.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司不得将贵司的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3除用于履行与贵司的主合同之外,我司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贵司的保密信息,且不复制该等保密信息。我司应仅向为实现主合同目的而需要知悉贵司保密信息的我司员工、中介机构、第三方工作人员披露贵司保密信息并与该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就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要求该等人员承担不低于本承诺书所规定之程度的保密义务。
2.4一旦我司发现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贵司保密信息的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形,我司应立即通知贵司。我司应与贵司合作,协助贵司重新取得对该等保密信息的控制,并防止他人进一步未经授权而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2.5我司可以根据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的要求对贵司的保密信息做出披露,但须立即书面通知贵司该等命令或要求,以便贵司可以有机会对该等被要求的披露进行抗辩。在任何情况下,我司应保证该等被要求的披露仅限于在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所要求的限度和范围内。
三、保密信息的返还及处理
3.1保密信息属贵司的专有财产。本承诺书并不产生明示的或暗示的权利转让或权利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专利、注册设计、版权、模板或商标以及前述权利的申请权。任何时候,只要收到贵司的书面要求,我司应立即归还全部与贵司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含该等贵司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制件或摘要。
3.2如果该保密信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我司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销毁并向贵司提供已经完成删除或销毁的有效证明。
四、保密期限
我司的保密义务自我司获知贵司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等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
我司如违反本承诺书,贵司有权要求我司立即停止侵权和进一步的对外泄露或滥用,并要求我司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有权终止贵司与我司双方正在执行的其他合同,而贵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除此之外,贵司有权扣除【合同金额1%】作为违反保密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我司违约行为造成的贵司利益减少,该等利益包括直接利益损失(指销量、利润减少及开发费用损失)与间接利益损失(指无形资产的价值减少)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我司另行赔偿。贵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对我司的违约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附件2: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贵司与我司拟订立《【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传祺E8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为了更好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双方订立的合同,维护各自内部正常的管理秩序,防止滋生各种腐败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我司特就廉政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一、廉政承诺
1.1 我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以及行业的廉政建设规定,并组织宣传,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1.2 如贵司发现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时,有义务提醒并有权利制止,必要时有权向我司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当地纪律监察部门举报(我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
1.3 我司应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廉政建设管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严格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4 我司应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出发,共同促进各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自觉遵守贵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
1.5 我司及其工作人员承诺:
1.5.1 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司有关人员或贵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造价咨询、审计、评标专家、顾问等中介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作出任何暗示、许诺、允诺;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审图等第三方)有关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或其他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
1.5.2 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司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1.5.3 不向贵司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实施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1.5.4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工方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的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1.5.5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
二、违约责任
2.1 我司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我司应按党、政管理权限和党纪、政纪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2.2 如我司违反本承诺书项下廉洁自律承诺,贵司有权:
2.2.1 立即取消我司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2.2 扣除我司在主合同项下【合同金额1%】作为违反廉洁自律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的,我司仍将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2.2.3 拒绝我司在一定时期内参与贵司其他项目或经营活动的投标、服务。
三、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贵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四、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封面(参考):
(正本/副本)
项目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报价人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资格审查文件
(一)报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浙江航空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酒店布草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询价过程中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特此告知。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按第一部分的“报价人资格要求”提供)
(五)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当询价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提供)
(一)询价响应函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杭州****
1、本次报价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我方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服务期/工期/交货期: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
3、本报价人遵守询价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忠实地履行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本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报价人不为同一人,本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6、本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
7、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本询价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询价响应文件被拒绝。
(二)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含税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1 | ||||||
2 | ||||||
3 | ||||||
4 | ||||||
5 |
注:报价人应认真填报报价表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本表后附页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中。
报价人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技术文件
(一)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报价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报价人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如有) | 类型1: 等级: 证书号: 类型2: 等级: 证书号: 类型3: 等级: 证书号: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报价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二)服务大纲或技术规格书格式自拟)
(三)商务技术偏离表
询价文件要求 | 谈判文件响应 | 偏离 | 说明 |
注:如不填写本表,视作无偏差。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货物项目DD2411041387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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