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雄孜热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全部类型西藏日喀则2024年11月04日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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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11:44:25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11:44:25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 二、项目编号: **** 三、澄清(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所有联合体成员家数(含牵头人)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是否接受联合体投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备注:联合体报名时,因西藏自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原因,设计单位牵头报名时,联合体施工方无法添加人员,故本项目报名时允许联合体施工单位牵头报名,但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所有联合体成员家数(含牵头人)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备注:联合体报名时,因西藏自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原因,设计单位牵头报名时,联合体施工方无法添加人员,故本项目要求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具体更正内容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并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须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人在有效期内若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日喀则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