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4年应急装备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呼和浩特2024年11月01日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为了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现采购3辆应急通信车、10套非视距微波设备、10套抛投无人机。
1.1.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1.3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1.4 招标预算:总金额6,820,000.00元(不含税),7,706,600.00元(含税),税率13%。
标段一:4,020,000.00元(不含税),4,542,600.00元(含税),税率13%;
标段二:2,000,000.00元(不含税),2,260,000.00元(含税),税率13%;
标段三:800,000.00元(不含税),904,000.00元(含税),税率13%。
1.2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应急通信车
标段二:非视距微波设备
标段三:抛投无人机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下表为系统自动生成,实际内容以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应急通信车 | 普通应急通信车 | 辆 | 3 |
标包2:非视距微波设备 | IP数字微波设备 | 台 | 10 |
标包3:抛投无人机 | 无人机 | 架 | 10 |
标段一(应急通信车):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投标人应依法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载图(查询网址: https:****);
注:截图显示的企业名称须与制造商名称保持一致,中文品牌、车辆型号须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保持一致;
2.4投标人必须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注: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标的产品(列明产品名称)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非视距微波设备):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非视距微波设备产品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4投标人必须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注: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标的产品(列明产品名称)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抛投无人机):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投标人须具有通航经营许可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无人机产品型号需要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中完成登记并可被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2.4投标人必须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注: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标的产品(列明产品名称)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一(应急通信车)、标段三(抛投无人机):不涉及。
标段二(非视距微波设备):涉及,详见以下要求: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1.1样品:投标人须提供一套完整功能的非视距微波设备投标样机,装入一个便携箱内(便携箱和设备,无投标公司及产品型号标识),另进行外层包装,外层包装注明投标人信息。
6.1.2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1.3地点:呼和浩特市**** 丁文文****。
6.2 检测相关费用: 不涉及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大厦F座1307-1309
项目经理:杨敬武、楼晓波、李亮
联系人:丁文文、仵琳
联系电话:****、****
邮箱:****@139.com、****@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11.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唱价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11.2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39-0123,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3:00至18:00。
11.3 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采购过程中往来信息均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发布。在采购结果确定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信息,未及时提取信息责任自负。
11.4 本项目实行单轨制无纸化,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应答文件。
(1)本项目取消现场公开唱价环节,本项目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在线开标,由投标人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在线查看并确认开标信息。本项目采用系统远程开标,开标不再组织应答人召开现场开标会议,请投标人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会议。(2)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设定应答截止时间后的1小时内为应答人线上查看开标记录的时间段,所有投标人均应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ES系统查看开标信息,上述时间段结束后投标人将无法查看开标信息。逾期未查看开标信息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3)投标人如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应答截止时间后的1小时内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提出,过时将不再受理。
A1500002024090602001003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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