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4年11月01日
项目概况
垃圾桶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垃圾桶采购
预算编号: ****8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垃圾桶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采购30L垃圾桶26000只,120L垃圾桶50只,240L垃圾桶1000只(其中干垃圾桶700只,湿垃圾桶300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货物需求书。)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点位。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
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具有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内容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5、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
开标时间: **** 09:00
开标地点:上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3、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内容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果存在内容虚假,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投标人作出处罚(即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