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万宁市山根湾滨海旅游度假区市政道路项目采购
全部类型海南万宁2024年10月31日
1.1工程名称:万宁市山根湾滨海旅游度假区市政道路项目 1.2工程地址:海南省万宁市山根湾龙滚河与高铁桥交叉处 1.3工程概况:本工程名称为万宁市山根湾滨海旅游度假区市政道路项目,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工程全长4155.10米,其中龙凤东路1771.52米、规划一路2383.58米,龙凤东路、规划一路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等。 1.4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1.5交货日期:****至****。 1.6交货地点:海南省万宁市山根湾龙滚河与高铁桥交叉处万宁市山根弯滨海旅游度假区市政道路项目 1.7技术要求:1.7.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 (方案),必要时提供计算说明书,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书面确认后作为之方加工混凝土的依据。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原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要求。 1.7.2、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各项指标均须满足以下标准要求:(1)符合《预拌混凝士》GB/T14902-2012、《混凝土质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和《混凝强度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 (2)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 3 kg/m3,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1%。 (3)原材料标准:砂石料及水泥质量必须满足《建筑用砂》GB14684-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GB14685-2011,水泥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外加剂参量及品种规格满足配合比要求性能。如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对材料有特殊要求时,以书面通知为准。 1.7.3、乙方保证所提供混凝土在任何时刻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1.7.4、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诉求 4 小时内(以双方认可的通知方式为准)给予应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若乙方在收到甲方诉求 4 小时内未作出书面应答,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需用计划规格明细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装车费、运费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税金、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 1.9付款方式:按照批次支付货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10号至15号核对供货账单。乙方在自开始供货起60日后,开具第一个月经双方确认供货数量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款项的80%,以此类推。剩余20%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如****前未浇筑完成,甲方于****前付清此前的全部货款,此后如继续供货的,甲方于次月25日前付清本月混凝土货款。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15 | 合格 | 240.0 | m3 |
2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20 | 合格 | 185.0 | m3 |
3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25 | 合格 | 466.0 | m3 |
4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30 | 合格 | 600.0 | m3 |
5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C35 | 合格 | 200.0 | m3 |
6 | DRWL**** | 商品混凝土 | Z4.5 | 合格 | 5062.0 | 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