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覆土绿化带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成都2024年10月31日
成都市龙泉驿区“锦丰﹒首席”增加覆土绿化带
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为推进点击登录查看开发的“锦丰﹒首席”项目规划验收,四川
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决定公开比选施工单位,对“锦丰﹒首席”项目增加
覆土绿化带并推进验收。
一、项目名称
锦丰首席项目售楼部外通道处增加520㎡覆土绿化带附带路沿及绿化带内石板
路。
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成都市****
绿化带(绿化带需覆土30㎝,四周附带路沿)。绿化带内铺设石板路,现有道路上
的两个井盖及一个室外消防水泵消火栓相应升高并显露在绿化带上。
2、前述520㎡的面积为锦丰首席项目用地红线范围以内增设的面积,参选单位
根据美观、实用原则可根据现场实地情况适当增加部分红线外的绿化带。
全部工作内容以满足“锦丰﹒首席”项目顺利通过规划验收为准
三、报价方式
根据总平图纸及现场查勘确认后采取固定总价报价,前述价格包括人工、材料、
机械等全部费用,且参选单位承诺后续不会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任何费用。
四、支付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垫资进场施工。本项目工程款作为破产费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具体支付如下:
绿化带施工款支付时间为龙泉驿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现场核验无误
后并提供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五、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需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如需);
2、报名单位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3、报名单位近三年无任何行业内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记录,近五年无任何安
全生产责任事故且主要负责人未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受到刑事处罚;
4、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进场开展整改工作,按时出具相关资料。
六、提交材料要求
拟参加本次比选的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使用统一格式,见附件)。
2、承诺书(使用统一格式,见附件)。
3、报价单。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按照本公告要求要求。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本公告“报名条件”所涉资质证书及有关资料(如有)。
以上1/2/3收原件,4/5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
材料请提交纸质版1份,纸质版请现场提交或邮寄至:高新区****
商金融中心T1号楼31层,颜律师****。
七、特别事项说明
1、凡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单位,请在收悉本公告后致电管理人联系人,管理人可
随时安排意向参选单位实地查看,由专门人员介绍项目情况。
2、实地查看后,各意向参选单位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制作并按时向管理人提交参
选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3、本次比选不另行组织比选会,由管理人对价格、服务内容、供应商资质等进
行综合考量后确定中选单位,并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备案。
联系人:颜律师,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