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示范区智慧医疗基地建设园林景观及市政专业分包项目-土基处理项目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4年10月30日
公告详情
中韩(**)示范区智慧医疗基地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及市政专业分包项目-土基处理项目专业分包(略)公告
中韩(**)示范区智慧医疗基地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及市政专业分包项目-土基处理项目专业分包(略)公告项目概况
中韩(**)示范区智慧医疗基地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及市政专业分包项目-土基处理项目专业分包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箱获取(略)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略) |
项目名称: |
中韩(**)示范区智慧医疗基地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及市政专业分包项目-土基处理项目专业分包 |
采购方式: |
(略) |
预算金额: |
(略) |
最高限价: |
(略) |
采购需求: |
土基处理9013.90m³;其中,1.掺灰(略).生石灰消解。 |
合同履行期限: |
(略)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本项目不(略) |
二、申(略)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 财务状况良好,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略)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 (略)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略)文件
- 时间:(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箱。
- 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略),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略)
- 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略)9时30分(**时间)
- 报名方式: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邮箱:(略)
- 联系人: 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