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白沙县珠碧江灌区改造工程(三期)施工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白沙2024年10月30日
为了加快推进白沙县珠碧江灌区改造工程(三期)实施,我中心拟对该项目公开遴选施工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监理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沙县珠碧江灌区改造工程(三期)。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15124万元,拟建设内容为渠道改造、渡槽、机耕桥、分水闸、过路涵新建支渠(管)2 条,改造干斗渠(管)16 条,新建骨干泵站 2 座;珠碧江北干渠灌片田间工程设计:区****
三、服务内容
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监理招标代理等工作。
四、报名事宜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通过(提供相关网站已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名。
(二)报名资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服务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及电子版(盖章PDF)各一套,两者需要一模一样,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含目录,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且材料密封。
1.报价函(下浮率报价);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2021年以来公司承办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材料,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站截图;
4.近半年内依法纳税的纳税证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以上截图为全屏截图,截图日期为遴选公告发布之后);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地址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起至****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时间逾期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事宜);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联系人:符川,电话:****。
前往现场投递资料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审查。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交完整报名资料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报价材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
五、遴选方式
(一)在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以参与遴选单位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根据有效报价与基准值计算偏差率,偏差率=|竞价人报价-基准值|/基准值×100%,偏差率绝对值最小的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偏差率相同时,以抽签形式确定中选单位。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20%(报价为暂定价,最终合同金额以预算审核为标准。如预算审核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预算审核金额低于合同金额,以预算审核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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