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澄迈县镇域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澄迈县2024年10月28日
关于选聘澄迈县****
为做好澄迈县****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污泥处置无缝衔接,避免污泥堆积产生环境污染 情况,我县已建成13个镇域污水处理厂(含长安社区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也不断铺开,同时,建设实施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提高污水收集率及污水浓度,污水处理厂(站)运营过程产生污泥较两年前有所增加,2022 年12月到至今污泥处置量约20395吨(共22个月),结合 我县污水收集现状和污水管网建设进行测算,****合同结束至2026年12月(两年24个月)产生污泥约36660吨(约50 吨/天,两年增长污泥幅度约70%)。污泥处置招标代理控制价为7.9125元,请报名单位根据控制价进行报价(报价不能高于控制价)。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2.报名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关资格。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三、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报名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和身份证原件;
3.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招标代理机构);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两年内承担过我县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6.报价函:根据控制价做好报价函,格式自拟(要求:每个项目报价的下浮率须一致,且每个项目须单独报价,并体现下浮率及金额,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提醒:只写报价或只写下浮率及其他方式进行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全部盖章,并以密封形式送达,封口处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除报价函外,其他材料需提供PDF版扫描件。
四、选聘方法
报名结束后,报名有效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重新选聘;报名有效单位在3-5家(含)的,直接取报价平均值,报名有效单位在5家(不含)以上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再取平均值,然后按以下规则确定候选顺位:①以报价和平均值的接近程度确认候选顺位,越接近平均值,候选顺位为越高;②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的报价和平均值接近程度相同,则按报价低于平均值、资质高、注册资金高的顺序确认报价单位的候选顺位。确定候选顺位并提交专题会研究确定后进行中选单位公示。
五、材料提交要求
公告时间为****-10月31日,报名材料请于****上午17:30时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文件的恕不接受。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澄迈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