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白河县西营镇柳树村和高桥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陕西安康2024年10月28日
公告详情
2022年度
点击登录查看和高桥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费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
JCXM2024-ZC-048)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安康市****
点击登录查看和高桥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费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0000.00元,招标人为白河县****
点击登录查看和高桥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勘查、项目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度
点击登录查看和高桥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度
点击登录查看和高桥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费)
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
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
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其他需要落实
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
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
陕西佳诚都公
(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4)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5)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
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
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
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
文件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提供书面说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 方 式: 现场获取
地点:
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15时00分
目管
开标地点:
七、 其他
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1、2022年度
点击登录查看和高桥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费采购项目潜在
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
点击登录查看和高桥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项目勘查、项目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3、 服务期: 30日历天
4、 公告期限
9900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 其他补充事宜
注: 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备
注联系方式及有效邮箱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
室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白河县财政局。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南台路69号
联系人:
龚政虎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联系人:
刘志鹏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签名)
有限公司
(盖章)
D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