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华明街道朱家庄明珠花园24、27号楼屋面防水工程
全部类型天津2024年10月25日
发布区域 | 朱家庄 |
招标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涛 |
项目周期 | 1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村自筹 |
项目名称 | 东丽区**** | ||
挂牌价格 | 616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投标方须先经招标方进行前期资格审核,然后根据招标方出具的符合报名资格的相关证明,通过天津市**** | ||
其他描述 | 1.工程内容:24、27号楼屋面面积1760平方米,每平米35元,共计:61600元。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2.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及上级拨款到位后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4.质量要求: 确保无漏水现象且施工方负责3年内需修理事宜 。 5.质量验收: 招标方验收。 6.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0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