坳上村古建筑群---16号栋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4年10月23日
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坳上村古建筑群---16号栋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坳上村古建筑群---16号栋修缮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DSYG-CZCG-2024-053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限价 |
1 | 坳上村古建筑群---16号栋修缮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00 | ****.00 | 880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满足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
3.1根据文物保发〔2014〕13号《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国家文物部门认定的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为准)或省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颁发的培训资格证。
4、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2、磋商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
2.1 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网址: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sys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 ) 中进行账号注册和数字证书申请。
2.2 已完成审核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磋商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 遗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 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 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 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上午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 年11月4日上午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 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 100MB 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 100M,请联系系统客 服协助),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 以便顺利通过视频会议进行磋商。
七、磋商邀请公告
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 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
十、联系人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苏仙区行政中心25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 系 人:陈伟
电 话:****
十二、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4、各供应商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5、若因供应商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6、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7、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