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湖泊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湖泊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工程的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天门2024年10月23日
公告详情
天门市****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天门市湖泊流域9个乡镇56个村庄(净潭乡、马湾镇、卢市镇、九真镇、石家河镇、佛子山镇、皂市镇、胡市
镇、黄潭镇)生活污水治理,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0284t/d,可覆盖28993户116065人。
2.2招标范围:
(1)新建污水管网约851615米,包括干管70160米、支管435896米、入户管345559米;
(2)新建检查井约38182个,包括φ300mm检查井28731个、φ700mm检查井9451个;
服务范围包括:
(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施工部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2.3总投资金额:约24160.97万元;
2.4建设地点:天门市九个乡镇(净潭乡、马湾镇、卢市镇、九真镇、石家河镇、佛子山镇、皂市镇、胡市镇、黄潭镇);
2.5质量标准:
(1)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工作;
(2)施工: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验收合格;
2.6履约期限: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均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施工单位提供;
3.4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5.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5.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分工职责范围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主体入网(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交易主体
入网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
照(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
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确认投标”方能正常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
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
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定标办法
依据《天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天公共资源局发〔2021〕1号)及相关补充通知要
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接受异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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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天门市陆羽大道东(市水利局一楼)
联 系 人: 田烨
电 话:****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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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天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