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补充通知(一)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4年10月23日
桑植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补充如下,请各投标人据此投标。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3.7.5 投标技术文件采用明标评审。投标技术文件应按以下要求编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1)技术投标文件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和其相关人员信息的内容。
(2)图纸按规范要求绘制,不设图签,不得注明投标人和其相关人员信息或设计单位及设计人信息。”
修改为:
3.7.5 投标技术文件采用明标评审。投标技术文件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技术投标文件。
2.原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总价表”、“分类分项清单计价表”。
修改为:
“工程项目总价表”、“分类分项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现已经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 第三标段中的投标最高限价在张家界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金额为准。
4. 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3.7.4 (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纸质版5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修改为:
(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纸质版5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本次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地方,以补充通知为准,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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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