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纬八路(太行山路-白云山路)、太行山路(龙江路-文明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河南漯河2024年10月21日
公告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郾城区纬八路(太行山路-白云山路)、太行山路(龙江路-文明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漯河市郾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郾发改【2024】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漯河市郾城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纬八路(太行山路-白云山路)、太行山路(龙江路-文明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漯河市郾城区纬八路(太行山路-白云山路)、太行山路(龙江路-文明路)
2.3 项目概况:新建雨水箱涵、管道共4200米,其中BXH=4000mmx2500mm 箱涵900米,BXH=1500mmx1500mm箱
涵2450米、D300-D1500mm雨水管850米,检查井、平窨井125座。
2.4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约58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2.5 标段划分:
一标段:漯河市郾城区纬八路(太行山路-白云山路)、太行山路(龙江路-文明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漯河市郾城区纬八路(太行山路-白云山路)、太行山路(龙江路-文明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范围内所有施工阶段及保修
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等。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涉及的全套施工图纸的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测试、验收及保修等工作等相关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移
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环保、工期、安全、造价、竣工验收等工作全
面负责。
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工艺设计和配合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
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招标人选取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漯河市郾城区纬八路(太行山路-白云山路)、太行山路(龙江路-文明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
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二标段:漯河市郾城区纬八路(太行山路-白云山路)、太行山路(龙江路-文明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
作
2.7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招标人选
取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
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监理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8工 期:
一标段: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从实际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
计能力;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或道路或排水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 .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
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需满足本款 3.1、3.3、3.4 的要求;设计方需满足本
款 3.1、3.2、3.4 的要求。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
理。
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
能力;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 .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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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10:0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
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http:****)“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
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10:0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
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
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
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
(https:****/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http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
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
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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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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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中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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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港A座615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监 督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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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