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坡镇中心卫生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询价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防城港2024年10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我院拟对中医科进行装饰改造,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中医科诊室、治疗室、病房、过道、卫生间装修改造,整体改造为中式复古类风格,建设中医文化展示墙等。
三、项目预算金额:18.9万元
四、最高限价19万元
五、项目工期要求及安全责任: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60天,自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2日内签订合同后起算。本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全包干方式报价。(所报预算含材料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保险、税费、工具费等)。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施工,成交供应商应做到操作规范、安全劳动,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评标办法:
1、投标以施工清单进行报价;
2、建设方遵循性价比优先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
3、投标人所递交的报价材料默认为最终报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
七、违约责任:
1、因施工区域周围属于人员活动区域,为确保建设方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成交供应商应作好相关安全防护工作,如造成建设方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2、未按期完成项目,造成工期延长按1000元一天扣除项目费用。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八、付款方式:
1、项目完毕通过验收后,建设方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等资料以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成交供应商必须向建设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等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九、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的授权书、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本项目只进行一轮询价,请投标供应商谨慎报价)
4、提供投标项目的预算清单。
5、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鲜章,并使用文件袋进行密封,文件袋表面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未按该要求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报名及开标时间:
1、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文件及邮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需载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交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邮寄投标文件以送达时间为准)。
3、投交地址及联系人:防城港市港口区点击登录查看院办,骆工,电话:****
4、开标时间:****上午9时,请各投标供应商该时间段保持手机信号畅通。
5、成交公告将于完成招标程序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