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 红桥区里巷排水设施雨污混接点提升改造及设备更新工程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HCBYCG-2024-017)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4年10月17日
点击登录查看 红桥区**** 发布日期:**** 项目概况 红桥区里巷排水设施雨污混接点提升改造及设备更新工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三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红桥区里巷排水设施雨污混接点提升改造及设备更新工程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670.65万元 最高限价:670.6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和第2包:(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第1包和第2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材料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3包和第4包:(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到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4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天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守辰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