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塔城地区分公司乌苏市智能燃气物联网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全部类型新疆塔城地区2024年10月14日
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 13:15:24 |
点击登录查看对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塔城地区分公司乌苏市智能燃气物联网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1采购内容:4方物联网智能膜式燃气表1000个、4方物联网智能膜式燃气平台1个。
1.2采购预算:28.77万元(不含增值税);
1.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交货;
1.4交付地点:乌苏市;
1.5 项目类型:货物;
1.6 项目属性:单项采购
1.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在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中明确核准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2)根据本项目客户单位出具的采购指定函,本项目由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设备。根据《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六)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因此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本项目属于非依法招标项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根据本项目客户单位出具的采购指定函,本项目由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设备。根据《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六)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因此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及塔城分公司黑名单。
3.3公示期内, 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自****至****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塔城市****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乌鲁木齐市****
项目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兰春虎、周峰、李泽凯、谢旭阳、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子邮件:****@cicdi.cn
监督部门: 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组
监督电话: ****
监督邮箱: ****@chinaun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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